
全国化妆品监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本报讯(记者李卓谦) 近日,2021年全国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会议认真总结“十三五”时期化妆品监管工作,全面分析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实施后形势,研究“十四五”时期监管工作整体部署。
会议充分肯定了“十三五”时期,特别是2018年以来化妆品监管工作取得的成绩,并部署了2021年化妆品监管重点工作:一是全面贯彻《条例》,抓紧做好法规文件的制修订工作,强化《条例》及其配套文件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二是构建完善技术支撑体系。推进化妆品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标准管理机制,理顺标准体系层级关系,启动急需急用的化妆品标准制修订工作;推进化妆品安全评价体系建设,推动安全评价制度改革,加强安全控制评价的基础研究;推进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强化不良反应监测体系。三是着力强化重点监管工作。扎实做好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完善普通化妆品备案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四是大力提升化妆品监管能力。加强化妆品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加快构建化妆品社会共治格局,加强科普宣传工作;持续推进化妆品智慧监管,加快《条例》配套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完善,完善化妆品监管信息化规划,积极推进化妆品品种档案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