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夏平罗县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责
本报讯(记者惠晓锋 □杨学松 马杰) 近日,宁夏平罗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该县城区存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随意停放、普通货物运输车辆违规运输危险货物的情形,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为确保检察建议取得实效,该院组织召开了检察建议书公开宣告送达会,平罗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特邀人民监督员参加会议。
会上,该院分管公益诉讼工作副检察长传达学习了《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检察建议工作的决定》《石嘴山市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办案组通过演示幻灯片介绍了基本案情,根据法律法规释法说理,现场集中送达了检察建议书。
行政机关负责人一致认同检察机关发现的违法事实,就检察建议书指出的问题当场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将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整改到位,并按期将整改情况向该院作出书面回复。
会议指出,安全生产无小事,聚焦公共安全领域,保一方平安,是检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的具体体现。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通过集中公开送达,督促行政机关高度重视检察建议的内容。希望行政机关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厘清监管职责,明确职责分工,细化监管举措,加强协作配合,建立联合监管和联动执法,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突出抓好平罗县危险货物运输领域的安全生产。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跟进行政机关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检察建议实效,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