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办理网络犯罪案件规定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规定》(下称《规定》)及11件检察机关推进网络空间治理典型案例,并通报当前检察机关惩治网络犯罪、促进网络空间依法治理情况。

  《规定》共7章65条,包括一般规定、引导取证和案件审查、电子数据的审查、出庭支持公诉等内容。《规定》立足于网络犯罪的特点,从引导取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到出庭支持公诉,对网络犯罪案件办理作了全流程规范要求;突出电子数据的收集、提取、审查的规范要求,设专章列举了电子数据的常见形式,梳理了取证方式,并对不同形式电子数据的审查要点进行细化规定。

  《规定》注重办案与技术融合,要求高度重视检察技术人员和其他有专门知识的人对办案的专业辅助作用,在各个办案环节就技术辅助办案设置了具体规定;特别是规定建立检察技术人员、其他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网络犯罪案件办理制度。根据案件办理需要,吸收检察技术人员加入办案组辅助办理案件。根据网络犯罪跨域性特点,设置专章分别从人员调配、信息互通、代为取证、协助取证四个方面作了细化规定。

  近年来,检察机关办理的网络犯罪案件以年均近40%的速度攀升,2020年达到了54%。据不完全统计,当前网络诈骗手法多达6大类300多种,而且还在不断“推陈出新”。2019年以来,检察机关共起诉网络犯罪案件5万余件14万余人;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非法利用信息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等案件1.1万余件2.7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