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通报2020年检察机关 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
本报讯(记者黎志飞) 日前,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以“守护公益‘益路’有我”为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称,2020年四川检察机关全年立案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6659件,履行诉前程序6383件,同比上升27%;诉前程序率95.9%,同比上升44.3%;起诉690件,同比上升54.36%;检察建议采纳率99.6%,立案数、诉前程序数、起诉数均位居全国前列。
据了解,通过案件办理,四川检察机关督促修复被污染、破坏、违法占用的林地、耕地、湿地、草原5192.4亩,督促清除违法堆放的生活垃圾、固体废物63879.8吨,督促整治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养殖场143家,督促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125411.74公斤,督促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4.73亿元,挽回国有财产损失6490.72万元。
2020年,四川检察机关服务长江黄河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共办理相关案件300件,涉嘉陵江流域案件139件、涉沱江流域案件96件、涉岷江流域案件24件、涉金沙江流域案件41件。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公益诉讼案件363件,参与建立增殖放流基地19个,放流鱼苗187.59万尾。立案办理非法采矿案4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