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宁晋创建“无证明城市” 实现群众“零跑腿”

从“减证便民”到“无证利民”

  本报讯(记者张君) 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扎实推进创建“无证明城市”工作,简化群众办事程序,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从“减证便民”向“无证利民”不断推进,确保实现“无证明城市”创建目标。

  “我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时候,以为会非常麻烦,没想到,我到窗口之后,仅提供了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填写了一份申请书,工作人员全程指导,不到20分钟就办好了手续。”12月18日,宁晋县某超市经营者王先生顺利完成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无需开具任何证明。

  无独有偶,市民耿女士也切实感受到了“无证明城市”创建带来的便利感。前几日,耿女士携带身份证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营业执照,窗口工作人员核对信息后,不到10分钟,她便完成了办理企业营业执照的各项步骤。“以前还需要事先准备租房、场地、资金等各种证明材料,现在都不需要,真是太方便了。”

  宁晋县自创建“无证明城市”工作开展以来,按照县级权力事项全面梳理、上级公布事项全面吸收、比对其他地方全面查补等原则做到应清尽清,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从办事群众需求方、证明材料开具方以及审批机构等源头全面梳理,坚持“法无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法有规定”的证明材料无需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交为导向,通过数据共享、部门协助、当事人承诺等方式,进一步实现办事过程无需提交证明材料。

  “创建工作启动以来,我们成立工作小组,反复梳理核对,全面掌握各单位现有的证明事项,做到底子清、数据准、情况明。”宁晋县司法局工作人员李晨蕾告诉记者。

  事实上,宁晋县实施“无证明城市”,并不是不需要证明,而是不让老百姓“跑断腿”去开证明,其取消的“证明材料”也是指群众、法人未持有的,由县内部门、第三方权威机构开具、针对特定事项的具有举证意义的盖章类材料,不包括群众和法人自己持有的各类证照、审核材料以及公证书、判决书、裁定书和诉讼证据,如身份证、学生证、营业执照等。

  在宁晋县政务服务中心民政事务办理窗口,前来办理城镇低保的胡女士,按照原来的流程,她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低保下岗收入证明并盖章,还要提供两次低保人员公示证明。现在,这些事项通过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方式就能解决,只需本人填写一张申请人承诺书即可办理。

  据了解,宁晋县开展创建“无证明城市”工作以来,共梳理明确24个县直部门共189项证明事项,其中137项通过取消、替代、部门代办等方式办理,不再要求群众和企业提交证明,实现了提供证明的责任由“百姓之肩”换到“政府之肩”。

  宁晋县司法局副局长赵增其表示,“无证明城市”的创建是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改革举措,通过大刀阔斧精简公共服务证明事项数量,推进公共数据资源整合、互联、共享,深化“掌上办”“一证通办”等涉企便利化改革,变“群众跑腿”为“数据共享”,最终实现办事“无证明”、群众“零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