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汤河口法庭多措并举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民俗+法律” “三级联动机制” “巡回审判2.0”
汤河口镇位于北京市怀柔区北部山区,被称为怀柔的第二城区,这里曾是“茶马古道”的咽喉,北京全市法庭中距离城区最远的汤河口法庭就坐落于此。
汤河口法庭是北京市管辖面积最大的派出法庭,下辖北京北部5个山区乡镇,404个自然村,法庭辖区面积达1251.8平方公里。
如今,汤河口法庭共有员额法官2人、司法辅助人员5人,这个平均年龄30岁的年轻团队走进过汤河口的千家万户,处理着5个乡镇的矛盾纠纷,每年审理案件400余件。
近两年,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和辖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汤河口法庭受理的案件类型,除传统的相邻关系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外,建筑施工类、土地腾退类案件逐年增多。面对新变化,汤河口法庭通过升级巡回审判模式、建立三级联动机制等举措,不断提升自身为民司法的能力,多措并举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民俗+法律”
践行“司法为民”
汤河口镇常住人口多为留守老人、妇女和儿童,以家族方式集中居住,特殊的人员居住结构,传统的家族邻里关系,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民风民俗。部分村镇以此为基础,制定了自己的村规民约,涉及家庭、邻里等方方面面,并且得到山区群众的普遍认可。
也正因如此,“民俗+法律”模式成为汤河口镇解决纠纷的重要模式,在社会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汤河口法庭庭长陶杰介绍,法庭通过乡镇人大代表进法庭、法官下乡、村民调员培训等方式,主动对接村委会、调委会,引导村级组织第一时间发现纠纷,第一时间处理纠纷,这也是三级联动机制的其中一环。
先行调解效果不佳时,法庭会派干警入村,联动化解,用民俗讲道理,用法律讲后果,“情理法”相结合,实现纠纷妥善化解。
陶杰介绍,在汤河口法庭受理的案件中,并不是坐在法庭里开庭审判就能结案。基本上每一个案件都需要法官和干警去勘查现场、了解案情,并且每一个环节都要保证与双方当事人足够的沟通。
比如开庭前的法律文书不能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必须要由法官送到村民手中,“我们需要在开庭前先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要去跟他们所在的村委会做调查,去相关部门调取证据,根据当事人的情况设计切实可行的解决途径。”陶杰说。
据陶杰介绍,当地群众的证据意识比较薄弱,而且不少案件当事人不会请律师代理案件,所以很多应当由当事人提交的证据都需要法官、干警去调查,“如果我们不去调查取证,意味着案件会被搁置,意味着将当事人拒于法庭之外,这是当地群众所不能接受的,很有可能激化矛盾。”
但这些工作对于新干警来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少新干警被当地的方言俚语难住。曾经有干警去现场了解案件情况,当事人一句“他家坝阶儿垒得太高了”就难住了一位书记员。什么是“坝阶儿”?字怎么写?
“法庭干警对当地的方言民规不了解,就会导致当事人的不信任。”为此,经过多年积累,汤河口法庭编制了方言民规小册子,学习方言民规也成了汤河口法庭每一位新干警都必须要做的事情。
不仅如此,除了做好本职工作外,汤河口法庭鼓励新来的干警多参加当地组织的活动,比如司法所组织的宪法日活动和乡镇政府组织的法律讲座,要跑出去多跟当地百姓接触,要把当地的人和路都跑“熟”,了解民俗社情,才能为办理案件打下坚实的基础。
据了解,2017年以来,经村委会、民调组织参与纠纷联动化解,汤河口法庭受理的婚姻家庭纠纷、相邻关系纠纷同比分别下降14.6%和16%。
“三级联动机制”
助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陶杰说,农村是熟人社会,这边的百姓很朴实,在民事纠纷中更认情理,“被人起诉或者输了官司对他们来说是件丢人的事情,而赢了诉讼的一方有时难免会在村里宣扬,这就有可能导致双方冲突加剧,甚至演变为两个家庭、两个家族间的冲突。”也正因如此,法庭调解在汤河口法庭解决案件纠纷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定分”是具有强制力的法律上的判断,“止争”是化解争端、解决冲突。但在汤河口辖区,他们需要在“定分”的基础上,做更多“止争”的工作。
但能达成一个让原被告双方都接受的调解结果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陶杰说,法官绝不能在调解过程中应付了事,需要反反复复就每一条协议内容与双方进行沟通,要给他们讲透其中的法理,最终把问题实质性地解决,让老百姓气儿顺了,才是真正地化解纠纷。
当下,汤河口法庭的工作立足“三个自觉”,即自觉将法庭各项工作置于党委统一领导下去开展,自觉将法庭工作置身于区域整体发展之中去思考,自觉将法庭工作作为区域综合治理有机组成去推进。
2018年1月,汤河口法庭以“案件类型”为指引,将纠纷分为涉及辖区群众日常生活类纠纷;事实清晰、法律关系明确的侵权、合同类纠纷;涉及村委会等基层组织或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纠纷三种类型,联动村级组织、联动职能单位、联动乡镇政府,建立并启动“三级联动”纠纷化解模式。
汤河口法庭辖区内纠纷,部分涉及历史遗留问题,仅通过司法手段在成诉后介入,难以彻底化解纠纷。而之所以建立“三级联动”机制,也是为了更好地开展调解工作,凸显不同主体在分类纠纷化解中的特殊作用,全方位、多角度、分梯次地实现法庭和各级主体的多元联动。不同类型的案件联动不同的职能部门,会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调解的结果也更能服众,能够稳步推动多元化调解工作开展。
近年来,得益于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法庭每年诉前调解纠纷300余件,大量民生纠纷在诉前得以圆满解决。往年“双节”前夕大量出现的农民工劳务纠纷,在2018年实现全部诉前解决,法庭收案数实现连续两年下降。法庭案件调撤率连年上升,2018年达到73.43%,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94.72%,妥善处理了一批涉众、敏感案件。
“巡回审判2.0”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在偏远地区就地开庭、当庭调解、现场结案的巡回审判方式,是“马锡五工作方式”在人民法院的生动实践。
2019年,为便利群众诉讼,怀柔法院拓展巡回审判工作方式,联合乡镇司法所在未设立人民法庭的9个镇乡公共法律服务站设立巡回审判点,建立巡回审判1.0机制,将定点与入户审理相结合,开展了97次巡回审判。
怀柔法院汤河口法庭的案件多以婚姻家庭、邻里、人身损害纠纷为主,巡回审判在便利群众诉讼、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
汤河口法庭今年试点升级改造后的巡回审判2.0工作模式是依托信息化平台定制、定向、定期巡回审判机制构建的,融审判、培训、宣传为一体,围绕重点、痛点、特点矛盾的沟通对接,服务群众、政府、基层自治组织需求,为诉源治理、纠纷化解、法治乡村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
据汤河口法庭法官夏阳介绍,巡回审判1.0模式实施的是“法官巡回”方式,是定点、入户审理案件,具有时空限制,且仅具有便利当事人诉讼的单一价值。针对这些缺陷,巡回审判2.0模式实现了“三升级”。
首先,针对巡回审判未能普及基层村级组织“最后一公里”的障碍,法庭有效利用村镇视频会议平台、新媒体平台、云庭审平台等技术手段,双方当事人“足不出村”就可以在居所、村委会议室等场所参加庭审,实现“便利升级”。
其次,法官会主动关注并选取域内群众反映强烈、区域纠纷多发的案件,主动研究、分析域内基层社会治理需求,主动对接域内基层组织和党委政府,带案下乡,实现服务升级。
此外,针对普法宣传教育、司法裁判引领规制等问题,巡回审判2.0模式围绕“高发矛盾是什么,人民群众想听什么,基层社会治理缺什么”,由政府、村级组织主导巡回审判会场选择、组织旁听、答疑内容等事务,法官负责汇总需求、沟通对接、案件审理、答疑解惑,达到“普法定向化,学法菜单化”,实现了“功能升级”。
今年以来,汤河口法庭已经举办了6次巡回审判活动,所选取的案件类型为辖区常见、居民关注的涉农村建房施工、排除妨害、析产继承、离婚纠纷等。陶杰表示,“案件巡回”模式也是法庭办案理念的升级,“法官巡回”只为便利服务群众,“案件巡回”则是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