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第二十三批指导性案例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12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检察机关依法履职促进社会治理”为主题发布第二十三批指导性案例,指导全国各级检察机关通过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促进社会治理创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此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共5件,分别为刘远鹏(化名)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不起诉)案,盛开(化名)水务公司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李卫俊等“套路贷”虚假诉讼案,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督促落实未成年人禁烟保护案,黑龙江省检察机关督促治理二次供水安全公益诉讼案。

  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介绍称,第二十三批指导性案例涉及的供水安全、科技创新、生态环境保护、金融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等,都是社会治理的重要领域。这些案例涉及社会各界比较关注的热点问题,选取这些案例作为指导性案例发布,是检察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要求,必将有利于凝聚社会共识,助力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共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高景峰表示,下一步,各级检察机关要积极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发扬“工匠精神”,提升检察办案质量,坚持问题导向,聚力解决突出问题,依法规范履职,提升工作质效,强化协作配合,增强社会治理合力,以促进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服务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