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示范区”“排头兵”提供法治保障

——访广东河源市法学会会长叶春球


  近日,河源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叶春球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河源市法学会将紧紧抓住“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区、争当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排头兵”这一重大机遇,围绕当好市委、市政府的参谋助手,充分发挥法学会的优势和作用,为“融深”“融湾”、建设“示范区”“排头兵”提供法治保障。


  发挥法学会优势主动作为


  记者:您认为在服务法治建设、服务经济发展方面,法学会有哪些独特优势?

  叶春球:法学会是党和政府联系和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纽带。它在组织领导、职能定位、人才聚集、工作平台等方面都有独特的优势。

  法学会在党委和党委政法委的领导下,优势明显、资源丰富,大有作为。

  《中国法学会章程》明确了各级法学会的职责范围,特别是今年《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出台,进一步明确了法学会的重大职责和光荣使命,同时也为法学会履职提供了坚实保障。

  法学会实行会员管理制度,聚集了大量的各个领域的法学法律优秀人才,具有基础广泛、联系面广、人才荟萃的独特优势,要充分调动广大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凝聚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

  广东省法学会创新的“六个工作平台”,切合全省实际。近年来的实践证明,是非常有成效的,对广东省各地法学会开展工作搭建了有效的载体。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法学会大有可为,也大有作为。河源市法学会自2013年成立以来,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作为党委、政府联系和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认真履职,创新思维,主动作为,服务大局,有力促进了法治河源建设;印发了《河源市法学会改革实施方案》,目前各项改革任务顺利推进。

  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吸收会员700多名,顺利完成第二届理事会换届选举,各县区先后成立法学会,市法学会机关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建立了法治人才库。

  成功举办第四届中国·南方金融法治研讨会和广东省第26期“以法兴企”文化沙龙活动,组织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法律宣传服务活动146场次。认真组织各类征文活动,创办《河源法学》会刊,首期刊登论文15篇。成立了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和中立法律服务社。河源中立法律服务社自2016年成立以来,受理信访案件300多宗,接访群众800多人次,《外嫁女集体上访 中立指引诉讼化解》一案被评为全省中立法律服务社典型案例。今年9月又进驻市信访局建立服务站,专设受理窗口、接访室,安排专业律师值班,专门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积极参与立法,完成《河源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起草工作。

  认真组织一系列学习培训。先后邀请国内、省里法学专家作专题辅导报告37场次,每年组织至少一次省外学习培训活动。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卫生法治大课堂”活动。每年组织“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河源市委中心组学习暨南粤法治报告会1场,各县区每年至少举行“双百”活动1场,全市共举办“双百”活动共37场。


  提供第三方法律服务


  记者:紧扣河源市“融深”“融湾”、建设“示范区”“排头兵”的战略定位,聚焦把河源建设成为全省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城市之一的目标任务,河源市法学会制定了哪些具体工作目标,如何落实?

  叶春球:法学会作为第三方开展工作,地位超脱,群众容易接受。因此,法学会要发挥第三方法治力量,为企业、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解决法律需求,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目前,围绕当好市委、市政府的参谋助手,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河源市法学会要努力扮好以下4种角色:

  立足服务大局当好“服务员”。充分发挥法学法律人才优势和法治人才库作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和建议,积极参加地方立法工作,持续开展“以法兴企”文化沙龙活动,推进与企业进行法治共建活动,为加快河源市“融深”“融湾”进程、建设“示范区”“排头兵”创造更加优质的法治服务。

  立足法律宣传当好“宣传员”。结合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大力开展各种法律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每年举行“双百”活动约10场,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

  立足法学研究当好“研究员”。以《河源法学》为依托,加强法学研究,多出研究成果,打造研究精品。探索在各行业领域的牵头单位建设本行业领域的法学研究基地,促进各行各业在法治的轨道上健康发展。开展对外法学研究,促进涉外法学交流。

  立足维护社会稳定当好“维稳员”。充分发挥河源中立法律服务社作用,建好用好驻市信访局服务站,积极参与“矛盾—化解—维稳”综合治理一体化工作,努力为有法律需求的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促进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作用,大力开展法治公益活动,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法治的温暖。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法学会建设


  记者:近期,《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印发。广东省委、省法学会也分别印发了相关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对此,河源市法学会如何贯彻落实?

  叶春球:尽快制定出台河源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贯彻措施。突出“坚定”和“坚强”,坚定党对市法学会工作的领导,团结引导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加强全市法学会系统党的建设,市、县(区)法学会逐步建立党组织,夯实法学会系统坚强的基层堡垒。

  突出“争先”和“葆先”,充分发挥“智囊团”“思想库”“人才库”作用,加强法学研究,创新形式开展各种法律服务、法律宣传和法学交流活动,争先创优,为河源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大力发展法学法律界的先进代表会员,大力培养法治人才。

  突出“为民”和“为家”,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党委政府、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广大会员的本领,建设河源市“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