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黔南州法学会“三大建设”获实效
本报讯(记者刘国彬 □王艺涞) 今年以来,贵州省黔南州法学会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省、州相关工作部署,不断开拓,锐意创新,推动法学会机构建设、法律人才队伍建设、体制机制建设(即三大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意见》印发后,黔南州委主要领导先后组织召开了4次州委常委会对法学会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要求相关部门联动配合,在政策、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办公经费等方面为法学会提供保障,全面推进法学会机构建设工作。从今年6月至今,全州各县区法学会相继建立完成,实现了州县两级法学会机构建设全覆盖。目前,州法学会已核定事业编制5名,各县区法学会核定事业编制2—3名,并配齐了领导班子,将法学会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在抓好机构建设的同时,州法学会又将着力点放在法律人才队伍建设上,按照突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要求,严把理事人选和会员发展入口审核关。同时,还尽力吸纳各方人才,将理论功底扎实、知识结构合理、实践经验丰富、思想活跃的人员吸收进法学队伍,并动员各条战线的法律工作者积极注册入会,使法学会队伍充实壮大。截至目前,全州注册会员已达1200多人,覆盖了脱贫攻坚、社会民生、经济发展、高校律所等各个领域。
此外,不断推进法学会规范化建设,建立了符合法学会特点的体制机制,重点围绕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问题及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重大疑难案件、重大决策风险评估等方面开展深入调研、咨询、论证,为党委政府建言献策,健全了向党委政府、党委政法委请示汇报制度和向人大、政协、纪委监委通报制度,建立了与职能部门沟通协调的外部工作机制,推动更多法学研究成果进入“经济圈”“改革圈”和“决策圈”,真正实现了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在此基础上,尽力为会员参与法学会工作、开展调研、参加学习培训搭建平台、畅通渠道,建立了会员发展、教育培训、工作交流、经费保障等内部工作机制,有效推动了学会各项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