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夏平罗县检察院多举措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本报讯(记者惠晓锋 □曹文娜) 近年来,宁夏平罗县检察院通过健全律师接待制度、明确律师接待流程、畅通律师接待渠道、创新律师接待手段等措施,将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优化律师接待工作作为促进规范司法、提高案件质量的重要抓手,着力提高执法公信力。
“三个建设”搭建律师接待平台。一是制度建设。该院制定规范性文件,并专门召开了检委会进行专题学习,为规范执法打下坚实基础。二是硬件建设。该院在检务大厅专门设立了律师阅卷接待室,为办案人员与律师充分沟通创造条件,促“一站式”服务窗口建设。三是队伍建设。案管中心采取部门集中学习等形式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深刻领会“尊重与保障人权”“程序公正”与“诉讼效益”等立法理念,规范接待每一名来访律师。
“三个及时”提升律师接待品质。一是及时受理。严格审查律师“三证”及提交的材料,及时为符合要求的律师办理申请事项。二是及时安排。针对现场到访阅卷的律师,案管中心与刑检部门达成共识,由案管中心专人审核律师“三证”后即时为律师提供电子化阅卷,无需与承办人提前沟通,实现律师阅卷“零门槛”。三是及时送达。针对律师提交的申请听取意见、提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等书面材料,做到及时登记、扫描、上传并送达承办人;对需办案部门办理的事项,跟踪监督办理情况,通过口头、电话提示等多种方式督促办案部门及时办理并向律师反馈办理进度。
“三个预约”拓宽律师接待渠道。一是延续传统电话预约。设置律师接待受理、查询窗口,制作了律师接待流程卡,公开办公固定电话、传真电话等信息,为律师提供“一站式”快捷服务。二是推行便捷网上预约。案件代理律师也可登录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上传“三证”及相关手续,通过审核后,律师便可以查看案件程序流转信息和预约阅卷。三是推行手机微信预约。设立“律师接待微信服务群”,该微信群主要向申请办理业务的律师、诉讼代理人、当事人等讲解微信平台具体功能、提供注册和操作指导,结合检务大厅滚动播放的微信平台宣传视频,让律师和社会公众了解微信平台、使用微信平台,提升律师获取信息的便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