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专栏
岳阳:本院受理原告陈兰秀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2730民初1082号民事判决书、督促履行告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督促履行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李青:本院受理原告谭丽、林超、林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2730民初410号民事判决书、督促履行告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督促履行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吴斗平、刘建华:本院受理(2020)黔0423民初1601号原告程发明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合议庭组织人员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诚信风险提示书、作风建设告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间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为公告期、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第三个工作日上午09时整(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杨发义:本院受理原告文祖贵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2730民初158号民事判决书、督促履行告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督促履行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杨保妹:原告张鲁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黔2730民初24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田敏:原告王玮诉被告田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103民初29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被告田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王玮借款本金人民币20000元及相应利息(利息以欠付本金为基数,自2019年10月1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至本金还清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黄俊魁、张思迁:本院受理原告张秀清诉被告蔡龙明、第三人朱德成、乔挺、肖植印、张思迁、黄俊魁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案号(2020)黔0103民初6479号,原告张秀清在庭前变更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一份,原告变更后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依法判决不得追加张秀清作为(2019)黔0103执957号案件的被执行人;2、请求判决追加朱德成、乔挺、肖植印、张思迁、黄俊魁为(2019)黔0103执957号案件的共同被执行人;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限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云岩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徐贤品:本院受理原告贵州龙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2730民初11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从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杨湘兰: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黔0103民初7654号民事判决书,立案受理夏培桓申请执行杨湘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通过网络询价平台对杨湘兰名下的位于贵阳市云岩区金西大道延伸段万科缇香郡D5组团1单元4层1号房屋进行询价,询价结果为:房屋单价:10622.1元/㎡,总价:1639308.6元。现因你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103执2163号执行裁定书、询价报告、司法告知书,请你自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到本院领取该执行裁定书、询价报告、司法告知书,逾期未领取则视为送达。相关的拍卖事宜请关注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www.//sf.taobao.com/0851/04),本院将不再另行通知。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齐璐:本院受理原告杨昕诉被告齐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黔0115民初23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之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唐铭佑:本院受理原告贵州双禄钢模制造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南大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唐铭佑、刘光明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一审已判决结案,原告贵州双禄钢模制造有限公司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黔2730民初2235号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陈勇:本院受理原告重庆恒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诉你劳务合同纠纷(2020)黔2730民初2655号、2709号二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及(2020)黔2730民初2655号、2709号民事裁定书(转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高清数字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张昊、郭毅、李赞、马扬睿:本院受理原告王莉、李冠霖、李元辉诉你们及刘鑫生命权、健康权、人身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黔0102民初7190号民事判决书及刘鑫提交的民事上诉状。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李坤:本院于2020年10月14日判决的(2019)黔0115民初4216号一案,因被告刘足香不服,提出上诉。受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现在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黄露:关于原告罗昌燃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102民初6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之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谭守芬、贺光清:本院受理原告王向群、杨霞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即(2020)黔0115民初807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之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陈述:本院受理原告欧朝辉诉被告陈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黔0102民初1377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黄丽:关于原告孙德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102民初53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之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刘俊涛:本院受理原告赵云霞、刘欣怡、吴贵芝与你继承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王江华:本院受理原告龙里县顺诚汽车租赁服务部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2730民初728号民事判决书及督促履行告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唐兴胜:本院受理龙云与唐兴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黔0102民初2203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向有权:本院受理原告杨芝荣诉被告向有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2020)黔2730民初2678号民事裁定书(转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程序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江永刚:关于原告魏子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102民初43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之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赵顺勇:本院受理原告陈开彬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即(2020)黔0115民初755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之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黎义在、贵州和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诉被告黎义在、贵州和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103民初7226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一、被告黎义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借款本金279572.72元,利息16664.17元(包括罚息、复利),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8月21日,之后按《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约定标准继续计算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二、被告贵州和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黎义在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其余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800元,减半收取2900元,由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负担25元,被告黎义在、贵州和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2875元(此款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已预交,被告黎义在、贵州和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履行上述判决内容时将其应负担的部分一并支付给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孔云飞、贵州和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诉被告孔云飞、贵州和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103民初7238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一、被告孔云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借款本金195993.77元,利息9189.93元(包括罚息、复利),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8月28日,之后按《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约定标准继续计算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二、被告贵州和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孔云飞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其余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440元,减半收取2220元,由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负担25元,被告孔云飞、贵州和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2195元(此款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已预交,被告孔云飞、贵州和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履行上述判决内容时将其应负担的部分一并支付给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徐来荣、贵州和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诉被告徐来荣、贵州和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103民初7246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一、被告徐来荣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借款本金282303.23元,利息17975.99元(包括罚息、复利),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9月12日,之后按《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约定标准继续计算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二、被告贵州和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徐来荣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其余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864元,减半收取2932元,由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负担25元,被告徐来荣、贵州和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2907元(此款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已预交,被告徐来荣、贵州和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履行上述判决内容时将其应负担的部分一并支付给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杨庆迎、李风琴、贵州和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诉被告杨庆迎、李风琴、贵州和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103民初7233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一、被告杨庆迎、李风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借款本金282299.67元,利息16812.80元(包括罚息、复利),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8月24日,之后按《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约定标准继续计算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二、被告贵州和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杨庆迎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其余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844元,减半收取2922元,由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负担25元,被告杨庆迎、李风琴、贵州和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2897元(此款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已预交,被告杨庆迎、李风琴、贵州和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履行上述判决内容时将其应负担的部分一并支付给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文兵、向敬兰、贵州和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诉被告文兵、向敬兰、贵州和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103民初7239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一、被告文兵、向敬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借款本金202973.39元,利息12919.39元(包括罚息、复利),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9月12日,之后按《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约定标准继续计算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二、被告贵州和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文兵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其余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582元,减半收取2291元,由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负担25元,被告文兵、向敬兰、贵州和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2266元(此款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已预交,被告文兵、向敬兰、贵州和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履行上述判决内容时将其应负担的部分一并支付给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念孝义、贵州和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诉被告念孝义、贵州和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103民初7227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一、被告念孝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借款本金301931.78元,利息13951.77元(包括罚息、复利),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9月6日,之后按《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约定标准继续计算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二、被告贵州和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念孝义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其余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100元,减半收取3050元,由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负担25元,被告念孝义、贵州和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3025元(此款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已预交,被告念孝义、贵州和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履行上述判决内容时将其应负担的部分一并支付给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肖金桥、吴远霞、贵州和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诉被告肖金桥、吴远霞、贵州和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103民初7247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一、被告肖金桥、吴远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借款本金287486.49元,利息17151.39元(包括罚息、复利),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8月21日,之后按《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约定标准继续计算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二、被告贵州和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肖金桥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其余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928元,减半收取2964元,由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负担25元,被告肖金桥、吴远霞、贵州和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2939元(此款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已预交,被告肖金桥、吴远霞、贵州和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履行上述判决内容时将其应负担的部分一并支付给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沈冲、贵州和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诉被告沈冲、贵州和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103民初7234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一、被告沈冲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借款本金186696.53元,利息11115.96元(包括罚息、复利),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8月25日,之后按《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约定标准继续计算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二、被告贵州和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沈冲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其余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305元,减半收取2153元,由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负担25元,被告沈冲、贵州和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2128元(此款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已预交,被告沈冲、贵州和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履行上述判决内容时将其应 负担的部分一并支付给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