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法学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

  本报讯(记者黄国亮 □王丹 吴瑞金) 近日,海南省法学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海口召开。会议认真落实中国法学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和海南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总结省法学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

  大会审议通过了海南省法学会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省法学会新一届理事会和领导机构。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星泰当选海南省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会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路志强当选为省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一副会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刘诚等13人当选为省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副会长,张光琼当选为省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

  刘星泰代表海南省法学会新一届理事会领导机构表示,全省各级法学会要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不断开创海南法学事业发展新局面。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党对法学会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紧紧围绕服务保障自贸港建设这一重大课题,当好自贸港建设的法治“助推器”、党委政府的法治“智囊团”、人民群众的法治“贴心人”、高层次法治人才的“孵化器”,努力为自贸港建设提供有力法治支撑。要全面加强法学会党组织建设、工作机制建设、干部队伍和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提升海南法学会工作水平。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海南省法学会工作规则(草案稿)》和《海南省法学会优秀法学研究成果评奖办法(草案稿)》,聘任了新一届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

  海南省法学会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开展法学研究,推进全面依法治省,为加快建设与国家法律体系相配套、与国际惯例相接轨、与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相衔接、与自贸港建设相适应的法治体系,营造一流的法治环境,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