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门网剧披露他人手机号法院认定构成侵害隐私权
本报讯(记者王涵) 某网络热播剧公开使用了黄某实名购买的手机号码,导致黄某频繁遭受陌生电话及微信好友验证通知的侵扰,黄某以该剧的制作方A公司与B公司侵害其隐私权为由诉至法院。近日,记者从北京互联网法院获悉,该院一审宣判认定涉案手机号码被涉案网剧不当披露,造成了黄某私人生活安宁被侵扰,超出了合理容忍的限度,对此制作方主观上存在过错,构成对黄某隐私权的侵害。
据了解,2019年11月5日开始,黄某不断收到骚扰电话和微信好友验证通知,严重扰乱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状态。经过询问得知,该网剧制作方未对涉案网剧中出现的手机号做画面处理,导致黄某实名认证的手机号出现在涉案网剧的第8集中。黄某认为该网剧制作方泄露了其实名认证的手机号,以侵害其隐私权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该网剧制作方向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以及因维权而支出的律师费1万元和因维权而产生的误工费1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定,根据在案证据,从涉案手机号码被使用和公开的方式、范围等不难判断,黄某的私人生活安宁明显存在被陌生网民侵害的危险。另外,制作方处理了授权网站的播出画面后,黄某仍有收到陌生网民的微信打扰,可见还存在被继续侵扰的潜在风险。上述侵扰情形,显然已超出黄某应当容忍的限度,破坏了黄某的安宁状态。法院遂作出一审判决,A公司与B公司赔偿黄某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和律师费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