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平罗县检察院“一抓二促三建”提升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本报讯(记者惠晓锋 □曹文娜) 案件信息公开是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透明度,保障当事人知情权、人民群众监督权的重要手段,是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保障。今年以来,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人民检察院通过“一抓二促三建”三项举措,不断提升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制度保障双重监管抓牢基础工作。根据最高检、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制定的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细化公开内容、程序及职责。健全工作台账,严格案件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操作规范,确保公开的案件信息严谨、规范、准确、及时。利用流程监控及案件质量评查实现对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双重监督,每月将公开情况进行统计和通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检察官业绩考核内容,进一步树立以公开促进公正、以公开倒逼规范的理念,提升业务部门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内生动力,推动此项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内部协作深度融合促进整体合力。该院立足工作实际,深入查找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短板,引导检察人员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学习意识,主动加强协调沟通、发挥部门合力。设立微信交流互动群,建立业务部门联络员制度,定期召开总结分析会,对全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出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在线交流,即时互动,及时协调处理公开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畅通案件信息公开的渠道,提高工作效率,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及时、规范、全面。

  巧用互联网+建好检群交流平台。依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微博等平台,向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主动推送案件节点信息,及时发布职务犯罪、社会广泛关注的刑事案件、专项工作进展等重要案件信息,公开相关的法律文书,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今后,宁夏平罗县检察院还将加大宣传力度,拓宽人民群众对司法办案的了解渠道,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系统的对外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