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宋凯:本院受理原告贵州运东机械有限公司与你、贵阳诚信鼎立劳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黔0181民初58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宋凯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贵州运东机械有限公司货款565032.61元及利息(以565032.61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1%从2019年3月21日起计算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二、被告宋凯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贵州运东机械有限公司律师费损失36000元;三、驳回原告贵州运东机械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228元,保全费3870元,由被告宋凯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

  陆小提:本院受理原告王庭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2020)黔0402民初125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解除原告王庭国与被告陆小提的婚姻关系。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00元,由原告王庭国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第一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提出上诉,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王崇伟:本院受理原告王小燕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王小燕诉请: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290000元;2.依法判令被告以人民币290000元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6%的标准向原告支付自2018年7月1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的资金占用期间利息(其中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8月19的利息为37700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公正高效审判承诺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廉政监督卡、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旧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程云华、林琼珍:原告安顺西秀富民村镇银行诉被告程云华、林琼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第三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刘建宁、张光艳:原告安顺西秀富民村镇银行诉被告刘建宁、张光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第三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沈勇、万发青:原告安顺西秀富民村镇银行诉被告沈勇、万发青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第三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高祥文、罗幸幸:原告安顺西秀富民村镇银行诉被告高祥文、罗幸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第三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杨正米、上卫东:原告安顺西秀富民村镇银行诉被告杨正米、上卫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第三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伍美琴:原告胡贵安诉被告伍美琴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第三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李勇:原告陈应坤诉被告李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第三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曹登发:原告胡安祥诉被告曹登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第三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王国学:本院受理的原告安顺市平坝区夏云镇鑫新建筑物资租赁站与被告王国学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黔0403民初89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60日内到本院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王斌:本院受理原告潘荣波、潘荣颜诉被告王斌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2730民初3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彭韬:本院受理原告贵州龙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贵州南翼金阳光电商运营有限公司、罗甸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潘炯华、彭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原告贵州龙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2020)黔2730民初2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颜进:本院受理的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诉被告颜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103民初6845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一、被告颜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借款本金376018.82元、利息16630.01元、罚息148.89元、复利499.07元,本金、利息、罚息和复利均暂计算至2020年8月14日,之后按《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约定标准计算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二、被告颜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代理费人民币2000元;三、被告贵州亨特翰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及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174元,减半收取3587元,保全费2454.34元,合计6041.34元,由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负担25元,由被告颜进、贵州亨特翰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担6016.34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陈娟、李书寿:本院受理的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诉被告陈娟、李书寿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103民初6843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一、被告陈娟、李书寿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借款本金293199.23元、利息11877.28元、罚息191.87元、复利330.17元,本金、利息、罚息和复利均暂计算至2020年8月14日,之后按《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约定标准计算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二、被告陈娟、李书寿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代理费人民币2000元;三、被告贵阳宏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及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924元,减半收取2962元,保全费2036.41元,合计4998.41元,由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负担25元,由被告陈娟、李书寿、贵阳宏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担4973.41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王在福、李梅:本院受理原告夏再明诉王在福、李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黔0112民初26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陈高华:原告贵州德尔乐电力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陈高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现住址不明,本院无法给你送达应诉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高清数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被告贵阳金浩建筑设备有限公司、第三人四川永志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贵州腾恒源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贵阳金浩建筑设备有限公司、姜伟、第三人四川永志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黔0181民初414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回避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诉请:1、依法判决两被告立即支付拖欠的施工电梯租赁费98065元整;2、依法判决两被告支付从2017年9月5日起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以98065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30%暂计算至2020年5月31日为16804元);3、依法判令第三人作为租赁物的法定承租人、实际使用人与两被告一同承担支付租赁费的义务;4、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负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

  何朝平:本院受理原告杨玉芬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2020)黔2730民初2300号民事裁定书(转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程序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贵州六兴矿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安顺市平坝区华运物流贸易有限公司诉与你方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黔0403民初1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佛山市禹尊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尧雁霜:本院受理原告贵州灏瑞科技有限公司诉与你方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特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403民初2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张华:原告袁建玲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2020)黔0113民初3654号,本院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徐凤森、涂菊:本院受理原告贵州龙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徐凤森、涂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黔2730民初4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程华、程庆、贵州胤玖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航国际煤炭物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贵州胤玖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中航国际煤炭物流有限公司申请追加贵州胤玖贸易有限公司的股东程庆、程华为被执行人。本院已依法受理上述追加被执行人一案,案号为(2020)黔0111执异11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的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副本、案件听证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意见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7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608室公开听证,逾期将依法缺席审查。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李述: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贵州涌鑫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贵州永洲石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贵州涌鑫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申请追加贵州永洲石材有限公司的股东李述、姚为乐为被执行人。本院已依法受理上述追加被执行人一案,案号为(2020)黔0111执异11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的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副本、案件听证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意见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7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608室公开听证,逾期将依法缺席审查。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应小见:本院受理原告贵州智诚兴鑫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黔0113民初164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付敏、陈天敏、蒙朝元、陈雪、庹超凡: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诉你们及贵州东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阳中渝云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阳宏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三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103民初3143号、3144号、314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王菊:本院受理的原告北京广汇通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被告贵州西南众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王刚以及第三人杨红、王菊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黔0111民初92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文光:本院受理贵阳渝强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在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黔0115民初第14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梁玉芳、贵州星长征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雷毅、张凯、云南星长征投资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贵州洋城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贵州星长征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梁玉芳一案,贵州洋城投资有限公司申请追加雷毅、张凯、云南星长征投资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三人作为被执行人,本院于2019年11月18日作出(2019)黔0115执异41号执行裁定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谢华龙:本院受理原告贵州洋城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贵州川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谢华龙建筑设备租赁纠纷一案,因本院作出判决,原告贵州洋城投资有限公司不服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黔0115民初394号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谢华龙:本院受理原告贵州洋城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贵州川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黔0115民初3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邱克付:本院受理原告贵阳观山湖鑫瑞建筑材料租赁站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黔0115民初33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贵阳祥运脚手架工程有限公司、夏祥国:本院受理原告贵阳观山湖久丰建筑材料租赁站诉你们建筑材料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黔0115民初48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贵州兰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刘州:本院受理原告梁宜诉你(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102民初15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金融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和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龚平:本院受理张登科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已作出(2019)黔0102民初1600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龚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双倍返还原告张登科购房定金300000元。现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收到本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被告贵州圣煜煊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贵州大众广播传媒有限公司与被告贵州圣煜煊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黔0181民初445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回避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诉请:1、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广告费18816;2、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因逾期付款产生的资金占用利息,直到被告付清所有广告费止;该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4月27日为6397元(以18816元为基数,按照月息2%计算);以上费用共计25213元;3、本案诉讼费及律师费由被告负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

  王道珍:本院受理的原告杨文与被告王道珍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111民初2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朱冰:本院受理吴维平与朱冰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黔2730民初57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2730民初574号民事判决书及督促履行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胡丽:本院受理原告王涛诉你方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特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黔0403民初6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班世雄:本院受理原告甘祖会诉与你方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403民初162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公正高效审判承诺书、诚信诉讼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你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吴政平:本院受理原告安顺市平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