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离婚请人冒名顶替 被识破双双被罚

  本报讯(记者张君 通讯员郝秀芳) 近日,河北省河间市人民法院受理一起普通的离婚案件,但原告张某为达到快速离婚的目的,竟然找人冒名顶替妻子到庭参加调解离婚,被法官识破后,原告张某、顶替者董某被依法拘留、罚款。

  河间市法院受理原告张某起诉被告杨某离婚纠纷一案,拿到诉状后,主审法官发现原、被告的住址是一样的,遂电话联系原告,原告称与被告20多年未在一起了,没有被告的具体地址,但能联系上被告。第二天,原告打电话给法官,说联系上被告了,双方均同意离婚,并提供了被告的电话,表示双方可以到法院签署离婚调解协议。法官遂电话通知原、被告双方到法院办理调解手续,双方调解过程非常顺利,双方很快达成调解协议。在签收调解书时,法官要求核实原被告的身份证,被告称当天未带身份证,于是法官要求被告第二天拿身份证来再签收调解书。

  第二天,法官催促被告拿身份证来签收调解书,被告称家中有事,未拿身份证来签收调解书。种种迹象使法官产生了怀疑,遂把原告传到法院进行了询问,原告承认了冒名顶替的事实。

  原来,原告张某与被告杨某20多年未在一起了,张某一直没有跟杨某联系,也不知道杨某的下落,但考虑到公告离婚送达时间长,为达到尽快离婚的结果,想出了让人冒名顶替被告杨某的荒唐做法。

  法院查明事实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2条之规定,对张某和董某妨害诉讼的行为作出了拘留、罚款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