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阳朔县“三级联调”化纠纷
为企业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本报讯(记者钟安安 通讯员李怀双) “我们公司能够走出困境,步上正轨、正常经营,多亏了你们的耐心调解!”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人民法院为企业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由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林杰亲自挂帅,利用“三级联调”工作机制,调解了两起涉重点工程的民事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当事人为此点赞。
A公司投资建设的阳朔县某度假区系桂林市重大项目。2020年1月,A公司因拖欠装修工程款金额达上千万元,分别被B、C装修公司诉至阳朔县法院,并申请了财产保全。考虑到该案涉案标的额大,该院迅速启动涉重大工程、重点项目案件审判快速通道,并依照重大案件庭领导负责制,指定该院兴坪法庭庭长徐磊办理。
案件审理过程中,阳朔县法院多次通过电话、远程视频、面对面交流等方式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但由于双方当事人没有对工程量和工程款进行结算,且对结算材料争议较大,加之受疫情影响,又经历补足证据、鉴定等诉讼阶段,8个月过去了,该案仍然存在不少争议。
为了加快该案办理进程,争取以最优方案、最好效果解决涉企纠纷,阳朔县法院启动部门领导——主管副院长——院长“三级联调”工作机制,分级促进纠纷调解:首先由案件主办人徐磊与双方当事人对接,摸清案情,初步协调争议焦点,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审理和调解,在遇到调解瓶颈后及时向主管副院长汇报,提级调解;该法院主管副院长黎继勤在调解工作中,细化梳理争议焦点,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促调,在调解遇到分歧时向院长汇报,提级调解;最后由院长对案件全面分析评估,找准切入点,协调各方利益,引导双方做出最合适的取舍。
充分了解双方诉求和矛盾焦点后,林杰、黎继勤、徐磊共同召集双方公司管理人“面对面调解”。案件调解过程中,该院不断调整工作思路、调解方案,充分考量双方利益,从法理和情理两方面积极做双方当事人工作,经过多次沟通,最终在保障原告、被告合法权益冲突中找到了平衡点,促成双方公司管理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确定了欠款金额及分期给付时间;收到被告首期欠款后,原告同意解除被告公司银行账户的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