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庄子的法治精神
庄子反复强调的“道”和现代法治倡导的秩序、标准、规则、程序,有诸多契合之处。“道”是万物之源,也是法之源,它不但适用于自然界,还适用于人类社会实践与变革,其实现法治的方式首先是自我管理、自我融洽,即自治。
庄子不仅痛斥“彼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诸侯之门仁义存焉”,还认为当时繁苛的法律与惩处会给人民带来更多的灾难。“夫虚静恬淡寂漠无为者,天地之平而道德之至”,即按照“天道”行事,万物则无不成,顺应自然、合乎规律的治理,方能维持社会公平正义。
“顺应自然,合乎规律”是不是法治思维?这要从“法治”说起。什么是法治?目前,学界没有在概念层面达成共识,但许多人认同现代法治的精髓在于秩序、标准、规则。它以规则与程序,保护自由人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种理念在庄周的《庄子》同样有所体现。
法治精神的内核是“道”
庄周法治精神是什么?《庄子·齐物论》中的一段故事或许可以提供一定答案。
一个名叫啮缺的人问他的朋友王倪:你知道万物有共同的标准吗?王倪说,我哪知道呀。啮缺又问,那你知道你所不知道的东西吗?王倪说,我哪知道呀。啮缺感叹,这样说来万物是无法认知的吗?王倪说,我哪知道呀。不过,我可以试着说说看。
王倪反问啮缺:你怎么知道我说的知道是不知道,你又怎么知道我说的不知道是知道?我问你:人睡在潮湿的地方会得风湿病、腰痛,甚至半身不遂,但泥鳅会这样吗?人爬上高树就会头晕、害怕,但猿猴会这样吗?人、泥鳅、猿猴这三者的居所到底谁的合乎标准?还有人类吃家畜的肉,麋鹿吃草、蜈蚣喜欢吃小蛇、猫头鹰和乌鸦喜欢吃老鼠。这四种动物到底谁吃的是最美味的呢?再者“猨猵狙以为雌,麋与鹿交,鳅与鱼游”,这又该怎么看?再比如说,毛嫱和西施是世人公认的美女,但鱼见了鱼沉入水底,鸟见了鸟高飞,鹿见了就赶紧跑开。谁知道在这四种动物眼里,哪一种美色最好看?
这个300多字的寓言故事揭示的内涵十分丰富。泥鳅有泥鳅居住的标准,猿猴有猿猴的生活标准,麋鹿、蜈蚣、猫头鹰、乌鸦有自己的喜好,人有人评价美丑的标准,万物都有自己的评价标准。这个标准是老子“道生万物”思想的延续,但不言而喻,也是法之源。
法家认为,法产生的根源和基础是实践和社会变革。但以老庄为代表的道家认为,社会应以自然为法,一切由自然来支配,即“道”(规律、规则)无所不在。因此,法在庄周这里是一种形而上的观念、超自然的体验。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对规范社会秩序没有意义。
《庄子·知北游》中的一个小故事恰好可以说明这一点。一天,有个名叫东郭的年轻人问庄子,“道”到底在哪儿?庄子说,无处不在。东郭追问,具体在哪儿?庄子看到地上的蚂蚁说,“道”在蝼蚁之中;东郭不甘心持续追问,庄子回答“道”在秕草、瓦甓、屎尿之间。
这个看似简单、随意的寓意故事,将道家崇尚的道,从自然界(蝼蚁,动物世界;秕草,植物世界),逐渐引入人类社会(瓦甓,人类劳动成果,财产权;屎尿,人体本身,生命权),即“道”这种规则、秩序、标准,不但适用于自然界,还适用于人类社会实践与变革。
实现法治的方式:“无为而治”
从天道(自然)到人道(社会),庄子以道论法,以法求治,开创了道家思想的新天地。在以法治理国家方面,庄子主张用什么样的方式实现他的法治理想?无为而治。这在南海之帝倏、北海之帝忽给中央之帝浑沌身上“凿洞”的惊天血案(寓言故事)中,可窥见一斑。
《庄子·应帝王》篇说,古时候,南海之帝倏、北海之帝忽常在中央之帝浑沌地界上相遇。浑沌为人醇厚,常热情招待倏、忽二帝。这使得倏、忽二帝一直想好好报答“浑沌之德”。
但“人皆有七窍”,而浑沌没有,难以尝到人间美味,遂日凿一窍,但七日而浑沌死。
倏、忽二帝原想报答中央之帝浑沌的善待恩情,却因违背浑沌没有面目的天性,为其凿七窍,使其毙命,好心办了坏事。庄子用这个故事,想表达什么?即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严格遵循其固有的规则、秩序,切实保护、尊重人的选择自由和权利。
倏、忽二帝既然有感恩之念,为何不和中央之帝浑沌商量(至少讨教一下)对方到底需要什么?“凿七窍”涉及儒家倡导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庄子故意让其为之?不是。庄子以此寓言故事告诉人们:治国理政,甚至帮助他人,要顺其自然,无为而治。
这和老子主张治国理政要“持守虚静”“无为而治”的理念一脉相承。“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轻死。(《道德经》)”管理者不能对老百姓的生活过多干预,“无欲则刚,关心则乱。”
陈金钊在《对“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诠释》一文中说,法治思维是受规范和程序约束、指引的思维。但庄周认为,实现法治的方式首先应该是自治、自我管理、自我融洽。
《庄子·外物》说,任公子用50头牛做鱼饵,钓起来一头惊天大鱼。任公子得鱼后,把鱼肉分给身边的老百姓,“自制河以东,苍梧已北,莫不厌若鱼者”,大家争先传颂,都说鱼好吃。许多人听说后,纷纷效仿,制作小鱼竿去钓鱼,却根本没有钓到大鱼。
这个故事看似讲钓鱼,但它从任公子钓鱼“大钩巨缁,五十犗以为饵,蹲乎会稽,投竿东海,旦旦而钓”阐释了一个自治理念,即实现规则之治、无为而治,首先要实现自我管理、自我融洽(想要钓到大鱼必须先做充分准备,如用大钩、大鱼饵、蹲会稽、投竿东海)。
可不可以以严刑峻法实现法治?可以,但庄子认为效果不是最好的。《庄子·田子方》的一个小故事,表达了这种理念。
该故事说,庄子见鲁哀公,鲁哀公感慨说,我们鲁国儒士多,可惜追随先生的少。庄子说,不要说修道之人少,修儒的人也很少。鲁哀公说,我们鲁国人都穿儒服,你怎能说儒士少呢?庄子说,我听说“在儒士中,头戴帽子的,表示能通晓天文;脚上穿着方形鞋子的,表示能精通地理;腰间佩戴用五色绳子系着玉玦的,表示遇到事情能果敢决断”。有这些本领的人不一定穿上这种衣服,穿上这种衣服的人不一定有这些本领。如果您觉得我说的不对,何不发布命令:没有上述这些本领的,穿儒服,死罪。鲁哀公试之,全国发布公告,不到5天,“鲁国无敢儒服者。独有一丈夫,儒服而立乎公门。”
鲁哀公因庄子的提议而发布政令,以法律、法治方法甄别儒士多少。这个故事看似讲人才选拔,但它从侧面反映了庄周对法家“严刑峻法”的看法,即摒弃“无为而治”的自治理念,施行“严刑峻法”,结果导致人才不容易被发掘,人的自由权都难保障,何谈公平法治?
庄子认为,治理天下正确的做法是无为,“故君子不得已而临莅天下,莫若无为。”他和法家从社会变革实践出发提出以法治国的主张不同,无全面、系统的法治论述,但他反复强调的“道”和现代法治倡导的秩序、标准、规则、程序,仍有诸多契合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