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药监局成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讲团
本报讯(记者李卓谦)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讲团。宣讲团团长由国家药监局副局长颜江瑛担任,宣讲团组成人员均深入参与《条例》立法过程,对《条例》主要内容有深刻理解,具有丰富的化妆品监管经验或行业经验。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国务院第7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组建《条例》宣讲团,是国家药监局加强《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重要措施。宣讲团的主要任务是为有关部门、药品监管部门和化妆品行业等进行《条例》的宣贯和讲解,提高监管部门法治意识、企业主体意识和公众参与意识。
国家药监局要求宣讲团要深刻认识《条例》宣贯工作的重要性,深刻领会“四个最严”和“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严格按照《条例》立法原意进行普法,准确解读《条例》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坚持统一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宣讲团开展宣讲活动,要严格遵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干部上讲台管理办法》以及相关纪律要求,履行请示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