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恋人对簿公堂 法官调解化解纠纷

  本报讯(记者张君 □王哲) 近日,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姜福涛成功调解一起婚约纠纷案件,当事双方最终和平解决。

  郭某(女)与曹某系恋人关系,2016年,双方在未登记结婚的情况下举办了结婚仪式,并开始了同居生活,在共同生活期间,郭某因家庭琐事与曹某及其父母产生家庭矛盾。2017年,郭某回娘家不归,双方决定解除婚约关系,曹某一纸诉状将昔日恋人及其家人诉至献县人民法院。

  法院经审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郭某返还原告彩礼,原告将被告的陪嫁物品返还,郭某不服,上诉至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郭某10日内返还曹某彩礼23760元,曹某10日内将郭某的陪嫁物品予以返还,判决书生效后,双方均未按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履行。

  曹某向献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承办人收到卷宗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在收到通知书后未履行,执行法官姜福涛遂将双方当事人共同传唤到法院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释法说理,使双方达成和解,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