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平罗县检察院服务大局有担当司法为民有作为

  本报讯(记者惠晓锋 □杨丽) 近年来,宁夏平罗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工作总要求,突出“稳进、落实、提升”的发展总基调,凝聚力量,开拓进取,不断推动检察工作与发展大局同频共振,为平罗县高质量发展持续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2017年以来,该院集体和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79人次,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宁夏检察机关“公诉工作先进集体”、石嘴山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涌现出“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人才”“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优秀校外辅导员”等先进个人。

  打破思想壁垒,从追究刑事责任到强化法律监督,再到普法综合治理,“全方位履职”理念已在平罗检察院生根发芽,检察职能“组合拳”打出了司法办案的综合效果,也赢得了群众点赞。2017年以来,该院积极履行提前介入、批捕起诉等职能,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342件518人,不捕95件172人;起诉946件1305人,不起诉77件108人,无错捕错诉、漏捕漏诉情况发生。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领域出现的新情况,起诉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多发性犯罪以及黄赌毒犯罪360件535人。办理了贾某等7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首起利用电子信息技术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攻击政府网站案、首起盗录影片侵犯知识产权等一批新型案件。办理了村民利用伪造的土地使用证骗取政府拆迁补偿款系列诈骗案,追回被套取拆迁补偿款135.24万元。向有关部门发出社会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20件,整改回复率98%。为增强法律监督效果,在县公安局设立检察官监督办公室,共监督立案37件、撤案38件,纠正漏捕漏诉27人,提出纠正违法意见和检察建议21件。积极落实普法责任制,围绕宪法宣传、扫黑除恶、校园性侵害及毒品犯罪预防等主题,开展普法宣传宣讲90余次。加强典型案件发布和法治宣传,联合石嘴山广播电台开播“以案说法”节目,努力让办案成为最好的普法。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平罗县检察院积极发挥诉讼制度改革、“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改革等优势,努力克服案多人少、机构改革调整期等困难,不断健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制度体系,共批准逮捕涉恶犯罪7件69人,起诉8件98人,一批涉嫌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赌博犯罪的社会“毒瘤”得到惩治,有效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办案中,突出对“另案处理”“在逃”“情节显著轻微”“事实不清”等情形审查力度,及时获取追捕追诉线索,纠正漏捕3人,追诉漏犯14人。同步推进“破网打伞”“打财断血”,排查各类案件3000余件,移送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48条。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近亿元。

  该院坚持源头防范、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相结合,深化打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犯罪,共批捕此类犯罪嫌疑人40人,起诉52人。依法起诉了涉案金额达9.8亿元的37人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办理了套取信贷资金3000多万元、违法获利100多万元的某单位高利转贷案,以及涉案金额达800多万元的徐某某等6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等一批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案件,切实维护社会金融秩序,保护群众财产权益。

  为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2018年初,该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组建了检察官服务企业联络组,并在县城及陶乐镇分别设立派驻工业园区检察官办公室,开展监督线索受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治宣传教育和咨询等工作。先后开展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积案清理等专项活动3次,企业走访率达92%,协调解决股权冻结、房产及债务纠纷等企业涉法问题11件,开展普法宣传及讲座30余次,通过紧密检企联系,延伸检察业务,准确把握企业涉检诉求,努力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执法环境和周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