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司法行政系统发布通报反思郭某思减刑案

  本报讯(记者张晓娜) 近日,针对北京市纪委市监委对郭某思减刑案调查情况进行的通报,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监狱(戒毒)管理局相继发布通报,对该案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进行反思。

  2005年2月24日,郭某思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后经9次减刑,于2019年7月24日刑满释放。2020年3月14日15时许,郭某思在超市购物时,对提示其正确佩戴口罩的段某某实施侵害,致段某某受伤死亡。案发后,社会舆论强烈要求严惩郭某思故意伤害行为,并对其多次减刑和改造成效等问题提出强烈质疑。

  经查,郭某思先后在天河监狱、潮白监狱、清园监狱、延庆监狱、柳林监狱服刑,其违规减刑问题主要发生在潮白监狱、清园监狱。郭万普(郭某思之父,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退休职工)在郭某思服刑期间,以直接或通过他人请托监狱系统、检察院、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并给予款物的方式,谋求关照郭某思服刑生活,帮助郭某思快速减刑。

  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对涉嫌受贿罪、行贿罪、徇私舞弊减刑罪的相关人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对涉案的9名党员、公职人员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取消退休待遇)处分。此外,对郭某思减刑案中其他违纪违法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并对失职失责人员严肃问责。

  北京市司法局在通报中强调,该案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教训深刻,令人警醒,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一定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坚决彻底整改。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将强化主体责任,严肃纪律,强化问责,以案为鉴,全面加强对监狱、戒毒工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在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教育整顿,落实司法行政系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各项制度规范,不断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

  北京市监狱(戒毒)管理局在通报中表示,该案暴露出一些干警违法违纪的突出问题,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市监狱(戒毒)管理局将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立行立改、彻查彻改。

  市监狱(戒毒)管理局将进一步压实压紧管党治警责任,深刻剖析郭某思减刑案发生的原因和教训,开展教育整顿,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严格落实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制度,全面深化罪犯日常管理和监督体系,坚决堵塞刑罚执行和罪犯日常管理工作漏洞,并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对市监狱(戒毒)管理局工作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