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副校长”的“开学第一课”
本报讯(记者孔令泉 □龚婵婵) 8月29日,是担任浙江大学附属中学“法治副校长”的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贾宇“开学第一课”的日子,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的暑期后开学第一课不在学校,而在浙江省检察院。
从2018年起,这位当了11年大学校长的检察长开始担任浙大附中“法治副校长”,并开启了浙江全省三级检察院百余名检察长“走进校园上法治第一课”活动的序幕。100余名检察长以法治副校长身份走进校园讲授法治教育课。这也是该省检察机关深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持续加强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工作的具体举措。
每年学校暑期后开学,贾宇都要为浙大附中师生们上一堂法治课。今年,浙大附中的40余名高三师生代表走进浙江省检察院听贾宇上课。
师生们在参观完浙江省检察院大数据中心、了解浙江政法一体化办案和“浙江检察”App运用情况后,坐在会议室里聆听贾宇的讲课。
“过去几次给同学们上课,主要是给大家分享法律基础知识,引导大家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今年的法治课怎么讲、讲什么,我一直在琢磨。”贾宇告诉同学们,结合今年“法治浙江建设新速度·检察体验之旅”的主题,他决定和同学们交流一下他去年办理一起故意杀人上诉案的体会,以还原案件办理过程的方式,帮助同学们更直观地感受检察官的日常工作。
这是一起跨越20年的陈年积案,村级选举变成杀人现场。这起发生在浙江台州仙居的罗建其二审上诉案的“国家公诉人”正是贾宇,代表浙江省检察院出庭履职。
罗建其究竟是个怎样的人?他的行为是不是正当防卫?到底什么是正当防卫?判处罗建其死刑与我国严控适用死刑是否相悖?在师生们观看视频后,贾宇从庭前准备工作中的阅卷、提审、庭前会议、补充鉴定、勘验等,再到庭审过程中的讯问、询问、举证、质证、发表出庭意见、答辩意见等,详细讲解了在刑事诉讼二审程序中,检察官是如何审查办案的,如何以确实充分的证据还原事实真相,以精准的法律适用分析衡量刑罚尺度,达到追诉、惩罚犯罪目的。此外,他还就罗建其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原因、正当防卫制度设计的目的、检察机关在推进社会治理中的作为、大检察官出庭履职的意义等方面,深入阐释了案件背后的意义,引领同学们进一步树立法治信仰。
课程最后,贾宇寄语同学们,“你们即将迎战高考,踏上社会,离开父母独自翱翔。要始终心怀梦想、始终笃学坚毅、始终坚守正道,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做到‘心有法度,行有尺度’。”他还向学生们赠送了法治书籍,希望同学们的人生之路始终与书香为伴、与法治同行。
“检察长的亲身办案经历,让我看到了司法工作者的法律信仰和热情!而检察院的大数据中心和机房让我觉得很震撼,原来技术与司法办案可以融合得这么紧密。”浙大附中高三学生杨佳诚感慨不已。
据介绍,浙江省三级检察院共有368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至今已举办法治宣讲2658场,覆盖学校2561所,师生家长127万余人。浙江省检察院围绕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司法保护,还先后会同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团省委等,组织开展了法治微电影巡展、法治巡讲进校园等工作,均取得了累累硕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