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部等六部门发文推进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
本报讯(记者任文岱) 日前,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提出要大力推进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高效率改革和高质量发展,力争经过3-5年努力,使乡村教师数量基本满足需求,质量水平明显提升,队伍结构明显优化,地位大幅提高,待遇得到有效保障,职业吸引力持续增强,贫困地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意见》提出了7个方面举措,包括: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激发教师奉献乡村教育的内生动力;创新挖潜编制管理,提高乡村学校教师编制的使用效益;畅通城乡一体配置渠道,重点引导优秀人才向乡村学校流动;创新教师教育模式,培育符合新时代要求的高质量乡村教师;拓展职业成长通道,让乡村教师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提高地位待遇,让乡村教师享有应有的社会声望;关心青年教师工作生活,优化在乡村建功立业的制度和人文环境。
《意见》提出将健全县域交流轮岗机制,完善双向交流轮岗激励机制,将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必要条件,3年以上作为选任中小学校长的优先条件。
《意见》要求,着力保障乡村教师地位待遇,让乡村教师享有应有的社会声望,提升乡村教师职业保障力。要完善乡村教师工资收入、住房、医疗救助等方面的政策。全面落实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政策,并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标准,健全“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