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徐汇检察院发布未成年人涉网络犯罪案件白皮书
本报讯(记者侯劲松 通讯员肖芸)近年来,未成年人实施的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时有发生,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情况的分析研判,进而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减少未成年人涉计算机、网络犯罪,具有相当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近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通报了2015年至2019年该院办理未成年人涉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发布白皮书并通报了典型案例。
2015年至2019年,徐汇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受理涉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27件47人,其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2人,占68%。上述案件中,涉及敲诈勒索1件4人、盗窃22件37人、非法经营1件2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2件2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1件2人。表现出未成年人涉计算机、网络犯罪逐利化、专业化、家庭教育缺失的特点。
白皮书显示,网络成为共同犯罪的中介。青少年个体力量、智力、胆量等相对比较弱,要凭借个人能力实施犯罪,成功的可能性不大,所以结伙犯罪是青少年犯罪的显著特点。一般为单个犯罪分子产生犯罪想法,通过网络寻找合作对象,在网络上预谋、分工,改变了以往犯罪团伙多为熟人,聚集起来商讨犯罪的模式。这种方式更隐蔽,也更容易发展犯罪力量。
未成年人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手法愈发新颖、专业,作案使用的技术手段愈加复杂,犯罪信息传播便捷化。如“诺诺镑客”系列案件中,涉案人员遍布全国各地,相互之间很少认识,在社交软件中获知“诺诺镑客”网络平台存在的漏洞及完整的作案手法,又利用互联网开放、便捷的特性再次传播作案手法,造成犯罪信息快速蔓延。嫌疑人通过网络购买他人身份证件及绑定的手机号、银行卡等,隐匿身份以他人信息完成盗窃。
该院副检察长邱燕表示,徐汇检察院将着力加强未成年人安全用网教育,编撰《未成年人安全上网手册》,通过市教委向全市中小学下发;依托“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进校开展各类文明安全上网的宣传和教育,增强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甄别网络不良信息能力,增强广大青少年的网络道德自律意识。此外,还将联合区妇联、未保办、社工站等部门,开展家长学校,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充分发挥家庭在未成年人上网监护中的作用。同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施行网络实名制、网络信息分级制度,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网络不良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