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让当事人享诚信“红利”
浙江宁波法院首创五色“诚信诉讼码”
本报讯(记者孔令泉 □钟法)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推出五色“诚信诉讼码”,构建自动履行正向激励和信用修复机制,把当事人的诚信化为“红利”,创建“看得见”和有奖惩措施的社会诚信体系,以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这是全国首创的五色“诚信诉讼码”。
该“诚信诉讼码”相当于当事人的诉讼诚信身份证,通过扫“码”呈现红、黄、绿、蓝、金5种颜色,其中,红码、黄码属于负面码,绿码属于中性码,蓝码、金码属于正面码。
据宁波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诚信诉讼码”采用“一人一码”,包括法人和自然人,只要案子立案,即会生成。诉讼当事人初始分均为100分,是绿码,根据其3年内诉讼相关行为分别赋分,多种行为累计加减分,得出最终信用得分,根据分值从低到高呈现5种颜色。如果当事人被列入红码,那么其信息将通过宁波中院微信公众号、“信用宁波”网站等向社会公布,公示期限为5年,并记入相关当事人信用档案,不再给予诉讼费减免、缓交,对其申请的司法确认案件进行实质性审查,加重其举证责任,提高举证标准等。
8月18日起,“诚信诉讼码”1.0版在宁波两级法院正式上线,并嵌入法院审判管理系统和移动微法院中,还即将嵌入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及执行系统。如果案件存在红黄码当事人,办案系统将自动跳出提示,法官可根据提示信息查看当事人被扣除的分值及具体原因,从而因人施策、因案施策。当事人也可以通过移动微法院在个人信息页面查询本人诚信诉讼码。上述负责人表示,这对引导诚信诉讼、防止滥诉滥访、虚假诉讼等将起到警示作用。
“‘诚信诉讼码’通过正面码正向激励红利和负面码反向惩戒措施,引导当事人加强自我约束,强化规则意识,尊重契约精神,有效减少矛盾纠纷,化解对抗情绪,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推动社会真诚互信、和谐共治,最终有助于矛盾纠纷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效果。”宁波中院审管办主任沈路峰说。
与此同时,宁波中院还推出了自动履行正向激励和信用修复两大机制,把当事人的诚信化为“红利”。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是指对于诚信履行当事人,将给予依法减免案件受理费、出具自动履行证明、给予授信融资支持等10大红利。信用修复机制,是指将被纳入以及已经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愿望,为提高其履行能力,可以正当事由向执行法院申请信用修复,经法院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可暂停对其适用信用惩戒。
目前,宁波各银行等金融机构将探索把企业诚信履行行为纳入相关金融支持政策范畴,以金融创新产品,共同参与“两项机制”建设,深化“两项机制”成效,完善宁波信用体系,优化宁波金融生态和营商环境。
据了解,在宁波镇海区人民法院,已发放自动履行证明书811份,310个信用主体被纳入诚信履行名单,其中企业88家。目前,宁波法院已完成信用修复385件。疫情防控期间,宁波各级法院运用信用修复机制为涉诉企业加快生产防疫物资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