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德宏州法学会 推进家事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本报讯(记者汤瑜 通讯员段雪林) 2020年以来,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法学会积极贯彻落实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大力推进家事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努力探索基层社会治理的新途径和新方法。
为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社会文明水平,建立党领导下家事纠纷化解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德宏州法学会决定自2020年2月至2022年2月,在瑞丽市、盈江县辖区开展家事纠纷化解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机制试点工作。
根据工作任务分工,2020年2月,德宏州委政法委、州法学会积极组织试点工作相关文件的起草制定,在广泛征求州、县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开展家事纠纷化解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机制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德宏家事纠纷化解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机制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领导机构、实现目标、方法步骤、成员单位职责等工作内容;3月,州委政法委对试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4月22日至23日,德宏州委政法委、州法学会组织调研组对试点工作进行了调研督查,实地查看并听取了瑞丽市、盈江县开展家事矛盾纠纷化解试点工作推进情况汇报,调研组对试点工作推进情况给予了肯定,并提出了相关指导意见。目前,瑞丽市、盈江县试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