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任性母亲将女儿丢弃在法院干警爱心接力解困难家庭燃眉之急
本报讯(记者黎志飞□雍建伟)“妈妈把我丢在这的,不让我跟她回去,我怕……”8月5日下午,一个小女孩被母亲丢在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执行服务大厅。
她叫小琦,今年8岁,其母黄琳申请执行其父龙小雨给付抚养费。在法官穷尽执行手段,仍无财产可供执行后,黄琳怒了,把小女孩丢给执行法官,任性离开……
2011年,黄琳与龙小雨相识,经过一段时间两人发展为恋人关系,次年7月,两人的女儿小琦出生。孩子3个月时,原本说要领结婚证的龙小雨突然离开了母女俩,任凭黄琳如何找他,都避而不见。2013年,小琦的监护人黄琳将龙小雨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孩子抚养费。
判决生效后,龙小雨未履行给付抚养费义务,黄琳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穷尽执行措施后,龙小雨无财产可供执行,限制高消费后终结本次执行。
对于这样的结果,小琦的母亲表示不能接受,将未成年子女丢弃在法院,任性离开。
执行法官表示,黄琳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法定代理人,在明知法官穷尽执行手段而无法执行到位的情况下,试图通过将其年幼的孩子弃至法院干扰执行,其行为已妨害了法院执行。如果遗弃行为造成子女重伤等严重后果,情节恶劣的,有可能构成遗弃罪。我国刑法规定,遗弃罪一旦认定,最高可以判处5年有期徒刑。
执行法官电话联系黄琳,告知她错误做法导致的严重后果,使黄琳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天下午4点,黄琳出现在法院。执行法官再次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考虑到暑假期间,小琦无人照顾,黄琳本身也有疾病,法院并未对黄琳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
“眼看着娃儿马上就要开学了,还要缴一些学杂费,我还没有凑齐。”黄琳向执行法官哭诉生活的艰辛。
执行法官随后向执行局长汇报了黄琳的实际难处。
下午6点,执行干警群里,一场为小琦筹集爱心款的倡议发起,大家纷纷伸出援手,100元、200元、300元……短短一晚上,筹集到资金3000多元。
得知法院干警的爱心行为后,黄琳羞愧不已,表示一定吸取教训,再也不因一时冲动做错事,“以后一定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给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