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律师代理申请监督案件都要公开听证
浙江省检察院出台意见做强民事检察工作
本报讯(记者孔令泉) 近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出台《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做强民事检察工作的意见》,其中规定,加快实现公开听证常态化,对律师代理申请监督案件,原则上都要进行公开听证。
意见要求,浙江省检察院构建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布局,形成多元化监督格局,优化生效裁判监督,强化民事执行监督,深化审判程序和审判人员违法监督,深耕虚假诉讼监督,依法延伸社会治理职能,实现对民事诉讼活动的全面监督。
根据意见,浙江省检察院将畅通申请监督渠道,加快浙江检察移动App民事检察板块的开发,依托矛盾调解中心,连接基层治理平台及政务咨询投诉热线,探索建立健全民事申请监督案件容缺受理机制,推动全省各级法院抓好执行监督会议纪要的落实,确保所有申请执行当事人都知悉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的权利。
浙江省检察院将升级优化民事裁判智慧监督系统,加强与司法行政、银保监、证监、知识产权保护、破产管理人协会等单位组织的联系协作,及时关注金融、保险、知识产权、破产等专业领域民商事案件的动向,合力查办逃避监管、虚假诉讼等违法行为。并充分发挥调查核实权的作用,细化调查核实权具体运用的办法、措施,明确相关法律后果,理顺民事调查核实与相关罪名刑事案件初查的关系。
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跟进监督强化抗诉和检察建议刚性。对下级院正确的检察建议未得到及时回复、整改的,上级院加强与同级法院的沟通,督促整改落实;对符合抗诉条件的,依法提出抗诉。抗诉案件再审结论确属错误的,依法启动再监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