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传统文化走和谐善治之路

山东济宁以“和为贵”品牌打造人民调解工作新格局


  近年来,山东省济宁市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以“和为贵”品牌打造人民调解工作新格局,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走出了一条融合传统文化、彰显时代精神的和谐善治之路,形成了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济宁样板”。

  植根基层 构建体系

  济宁市在156个乡镇(街道)、6750个村(社区)均设立“和为贵”调解室,并按照“六有”(有门牌标识、功能区域、专业设施、文化氛围、台账卷宗、调委会印章)和“五落实”(落实组织、人员、报酬、场所、制度)标准,开展调解室规范化建设星级创建活动。

  该局以“和”文化熏陶,不断增强人民调解员素质和能力,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岗位安置等方式,在乡镇(街道)建立“家庭关系、邻里关系、经济纠纷3个基本专业调解团队+N个专门调解团队+1名儒学顾问”的“3+N+1”专业调解团队,吸纳专业人才、专家学者组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定期评选孔孟之乡最美十佳调解员、人民调解儒学专家和儒学人民调解典型案例。

  同时,弘扬儒家“无讼”理念,鼓励群众遇到争议先调解。设置“平和斋”“调和室”“言和堂”工作室,悬挂儒家名言释义、经典故事图画等。遇到纠纷案件,鼓励当事人到工作室、“和为贵”人民调解室,走一走、看一看,再趁热打铁,运用自身掌握的儒家文化等知识,讲情、说理、释法,提出调解建议,促成和解。

  “协作区”调解 携手攻坚

  打破人民调解辖区、岗位限制,开展“协作区”人民调解创新试点工作。在济宁邹城市,按照人、居、事“三就近”原则,建立人民调解中心镇、镇街、管区三级“协作区”新模式,确立考核奖评机制。中心镇协作区办公室设在中心镇辖区地司法所,主要对跨地域疑难、重大、紧急矛盾纠纷,组织集体商会、共同调处;镇街协作区依托各镇(街)调委会设立,开展同级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管区协作区以管区为主、村(社区)为基本单位,联合调处跨村矛盾纠纷。

  该局实行矛盾纠纷排查网格化管理,每个村(社区)和管区明确一名矛盾纠纷网格信息员,每天排查上报一次矛盾纠纷。一般矛盾纠纷,由村级、镇(街)调解组织及时调处化解;重大、紧急、复杂的矛盾纠纷立即报告驻地党委、政府,同时报告市调解指挥中心。调解指挥中心根据纠纷难易程度分级处置,并通过视频会议系统进行分流指派和督促指导。

  健全联动联调工作机制。市调解指挥中心作为总枢纽对涉诉、涉访、涉行政等案件实施分流,有效减少“民转刑”“民转诉”“民转访”等案件的发生。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实行立案前调解制度;建立“访调对接”工作机制,引导上访人优先选择调解方式解决信访事项。对涉及政府部门的行政争议,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目前,邹城市已建成中心镇级协作区4个、镇街级协作区16个、管区级协作区107个,每个协作区协管附近3-5个镇街。今年以来,全市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593起,调解案件589起,调解成功率达98%,该模式的优势已日益显现。

  以和促调 注重实效

  加强人民调解网络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济宁“智慧民调”系统作用。该系统分为手机端、电脑端,指导人员、调解员、群众分别使用“公务通”“调务通”“公众通”,且“两端”数据共享,“三通”自动互联。群众可以在“公众通”板块浏览法律法规、工作流程和动态,遇到需要调解的纠纷时,可通过相应板块填报信息,系统会根据纠纷发生地自动将有关信息反馈到“调务通”。调解员看到相关信息后,可以第一时间快速开展调处工作。目前,济宁使用该系统者达2万余人,受理矛盾纠纷1.9万余件,发布典型案例及系统信息300余条,且已被山东省司法厅在全省范围内推广运行。

  建立人民调解“一站式”服务大格局。在乡镇层面,济宁目前已形成了“和为贵”调解室与镇街党群服务中心、为民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会综合治理平台的职能优化联动;在村级层面,“和为贵”调解室与村级为民服务中心、乡村儒学讲堂等,协力开展帮办、代办、协办等调解服务。

  健全排查网络体系,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目前,济宁已建立访调、诉调、警调对接机制,加强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完善了与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渠道的有机衔接。据统计,2017年1月至2020年5月,该市已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2万余件,预防民转刑案件1410余件、群体性上访720余起,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8.5%以上,协议履行率达9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