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检察院举行双方申诉刑事案件公开听证会

本报讯(记者张君) 近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就河北某饮品公司及其总裁刘某某、河北某包装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陈某某双方申诉一案举行公开听证。

为了增强办理刑事申诉案件的透明度,保证办案质量,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提高司法公信力,听证会由河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侯建华和第四检察部主任王庆品共同主持,并邀请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省政协委员曹郁,省人大代表王丹,省政协委员马红哲担任听证员。

本案是一起双方申诉的刑事案件。某包装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陈某某诉请某饮品公司退还借款、赔偿损失,并追究公司总裁刘某某及相关人员法律责任;某饮品公司方认为双方之间系经济纠纷,不存在经济犯罪问题,刘某某不构成犯罪,应当对刘某某涉嫌犯罪一案作撤案处理。双方申诉人就某饮品公司履行合同中发生的纠纷进行了申辩,承办检察官对涉案事实进行了调查和核实,各听证员分别对双方申诉人进行了有针对性、专业性地询问。

经过认真评议,三位听证员一致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没有得到全面履行,而现有证据尚不充分,有的事实尚不清楚,司法机关应当继续侦查,依据查明的事实确定某饮品公司及相关人员是否构成经济犯罪,双方申诉人应当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查明事实,厘清责任。听证会后,双方申诉人均表示,通过公开听证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和理由,愿意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查明案件事实,依法处理案件。

河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侯建华说,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公开审查刑事申诉案件的重要形式,也是检察机关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检察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运用包括公开听证、公开示证、公开论证和公开答复在内的多种形式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努力提升刑事申诉案件办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