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平罗县检察院 多措施提升检察建议质效

本报讯(记者惠晓锋 □石浩) 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人民检察院聚焦检察监督重点,突出检察监督职能,采取多项措施,确保检察建议实现预期效果,助推检察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调查核实、制发建议、跟进监督等环节进行流程化办理。依托统一业务系统基础功能,对拟发出的检察建议进行统一审查,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实现各环节全程留痕。对疑难复杂和专业性较强的事项,实行专家论证、公开听证等方式,针对行业主管部门在监管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管理漏洞提出剖析问题根源、完善日常监管的检察建议,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建章立制,提升检察建议说服力和公信力。

对被采用和回复情况作出梳理,查找问题与差距,总结经验、改进方法,全方位加强检察官制发检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能力。积极主动向人大汇报工作,依托人大监督推动提升检察建议刚性;对反映社会问题的检察建议通过公开宣告、直接送达、联合督办等形式,与县委政府、人大和社会各界形成合力;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办结的检察建议,及时主动了解原因,通过联席会议等方式,帮助相关单位协调解决难题,促进依法履职。

紧紧围绕办案中发现的核心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深入思考,提高检察建议制发质量。对发出的检察建议实时动态跟进,积极督促回复,对不及时回复的加强沟通协调,对未被采用的检察建议认真总结原因并做好备案登记,确保发出的每一份检察建议都用到实处。充分利用检察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宣传质量高、整改落实效果好的检察建议案例以及好的工作经验做法,突出特色亮点,凸显办案效果,提升检察建议社会影响力,彰显“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