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省法学会走进省药监系统宣讲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本报讯(通讯员霍宏伟) “《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2019年5月30日颁布实施的,是全国第5个出台条例的省份,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度重视。条例出台以来,对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产生了重要影响,全省营商环境越来越好。”7月17日下午,吉林省法学会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宣讲团成员、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营商环境考评处处长刘向涛走进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现场和视频会议的形式,宣讲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刘向涛以“《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解读”为题进行了宣讲,主要从条例出台的背景和过程、主要特点和总体框架、总则的规定、优化市场环境的规定、优化法治环境的规定、营商环境评价的由来和发展、出台条例的意义、吉林省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体系、考核评价方法、加强监督保障的规定等12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讲解。
刘向涛提出,营商环境建设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出台,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和支撑,从长远看,对优化营商环境将产生更具有基础性和持久性的影响。相信经过不懈努力,打造最佳投资地和最优营商环境省份的目标一定会早日实现。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班子成员、机关各处室、各地检查分局全体工作人员,直属单位和市(州)药品检验所班子成员300余人,通过现场或视频会议方式参加了学习培训。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处处长李晓红表示,听了讲座深受教育和启发,不仅学到了优化营商环境的法规知识,而且明确了我们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切实增强了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下一步在实际工作中将进一步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