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条款频“变脸”违背契约精神
为了市场推广,不少APP利用各类优惠措施和“薅羊毛”规则吸引用户。但等到消费者掏了钱、办了会员,则面临规则说改就改,当初承诺的优惠说没就没的情况。律师指出,一些APP打着“创新”“升级”的幌子,单方面随意更改规则,涉嫌虚假宣传和欺诈消费者。商业模式的健康发展终究要建立在遵循法律和商业条款、尊重用户感受的基础上。(7月9日《工人日报》)
精品课贬值为廉价的“口水课”、终身VIP变成普通用户、购物抵扣金的打折幅度缩水、强制游戏玩家领取卡牌、VIP条款之外增设“VVIP”条款……诸如此类的APP规则“变脸”层出不穷。
APP平台修改规则的做法,乃是违背契约精神,公开破坏商业信用,过度追逐商业利益,肆意侵蚀用户权益。可见,此种打着所谓“创新”“升级”的幌子收割用户,属于非常短视的行为,透支了企业信誉,不仅涉嫌违规,也必然要遭到用户唾弃。
契约精神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之一,签约方都应遵守合约,依照规则办事,以实现互惠互利的商业模式。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电子商务法第34条规定,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应在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修改内容应当至少在实施前7日予以公示。
可见,APP在用户注册、办会员、充值时所达成的服务协议,也受到法律保护和约束,双方都应遵守规则、履行义务。特别是APP运营商,处于市场优势地位,掌握着定价权和话语权,在向用户提供服务时,理应依照合约行事,尊重和保障用户权益,不能为了赚钱而随意“变脸”。而且,APP运营商中途擅自修改或者停止服务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并涉嫌欺诈,用户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在网络信息时代,技术迭代升级乃是常态化现象,创新也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这些不能成为平台修改规则、侵蚀用户利益的借口,服务协议要保持稳定性、延续性,即便因迭代升级增加了功能,提高了成本,需要改变使用规则,也应采取“新老划断”的模式,给老用户留下过渡期,亦可作为一种福利回馈政策,以取得老用户的支持。
市场自有规则,不能任意妄为。APP运营商应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并在规则的范围内,提供必要的服务。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不断规范APP的市场运营秩序,同时鼓励消费者依法维权,探索集体诉讼赔偿机制,以加大APP运营商的违约成本,迫使其遵守协议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