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短信需告别“推送易,退订难”

“狂欢0点开抢,限时满300返100”“618购物狂欢,全场5折,入会领券再减少5元”……“618”电商促销节,有消费者反映,被商家连番的“广告短信”轰炸,短信收件箱里“塞”满了形形色色的广告短信。“强行推送、手动退订”的广告短信,你中招了吗?(6月18日新华社)

广告短信骚扰顽疾由来已久,更令消费者苦不堪言的是,广告短信“推送易,退订难”。只要在某家电商下过单,就会源源不断地收到对方的广告短信,想要拒收却是难上加难。

对于广告短信骚扰,法律是明确禁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规定,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但在现实生活中,电商平台往往以格式条款的形式,让消费者“被同意”。

根据规定,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向用户发送商业性短信息,应当提供便捷和有效的拒绝接收方式并随短信息告知用户。不过,虽然广告短信通常都附有“回复T或TD退订”,但消费者按提示回复后,往往不起作用。

根据《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短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规定的,由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罚款。对于广告短信退订成摆设,有关部门需要加大执法力度,倒逼电信运营商完善退订程序,保障消费者说“不”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