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法学会环资法分会2020年年会 暨民法典与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责任研讨会召开

本报讯(记者李卓谦) 6月7日,为纪念第49个“世界环境日”,由天津市法学会环境与资源法分会(以下简称环资法分会)、天津大学法学院、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最高人民法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基地(天津大学)共同主办的天津市法学会环资法分会2020年年会暨民法典与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责任研讨会在天津大学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来自天津市法学会、天津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同志及清华大学、吉林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商业大学等多所高校的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


天津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于浩明表示,民法典的通过标志着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翻开了新篇章,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里程碑意义。民法典总则编和侵权责任编对保护生态环境、明确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等内容作出了制度安排,此次会议的主题正是对贯彻落实将绿色原则作为民法基本原则有关要求的积极回应。

于浩明表示,天津市法学会环资法分会要把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找好与本学科的结合点、发力点,认真组织面向基层的法治宣传活动。切实发挥广大会员和法学法律工作者在开展法学研究、法学交流、法治实践和法律服务中的积极作用,教育引导群众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推进法治天津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天津市法学会环资法分会会长、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孙佑海在作2019年工作报告时表示,环资法分会在过去的一年中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相关理论研究,积极促进法治服务实践;创建学术平台,推动学术理论研究;积极建言献策,推进法治建设;推动法治宣传,提升环保教育水平;推进基层普法,提供社会服务。

孙佑海提出,2020年,环资法分会要深入学习民法典中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立法精神,并推动相关理论的发展;进一步完善分会的组织建设,吸纳优秀的研究人员,推出更多高质量的学术成果;拓展对外交流,加强战略合作,邀请相关理论的国际专家,学习国际前沿理论,促进比较法的研究,形成适应天津市的本土化研究成果;深化搭建优秀平台,促进学术交流和成果转化;整合出版资源,开展系列征文活动,积极出版高水平的理论作品,围绕地方立法、环境行政执法、环保督查、环境损害赔偿司法鉴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重大的环境法治问题,面向全国环境资源界的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者进行征文活动,打造国内一流的环境与资源法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的名片。

在理论研讨环节,多位专家围绕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责任作了主题报告,在主题报告后,与会专家又围绕会议主题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