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口海事法院多措并举加强海洋环保案件审判工作
本报讯(记者黄国亮 通讯员吴永林) 近日,海口海事法院海事庭的3名法官与4名人民陪审员对4宗非法采砂引发的海洋环保公益诉讼案件进行了远程合议,最终,合议庭成员达成一致意见并签发裁判文书。
近年来,海口海事法院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服务保障海南自贸港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坚持高站位、勇担责,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以海洋环保案件的审理为着眼点,环保案件审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以财产保全为抓手,督促侵权行为人主动现身应诉。在环保公益诉讼案件中,作为侵权行为人的被告常常怠于应诉,甚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极大阻碍了案件的审理进程。为解决这一困境,承办人主动引导公益诉讼起诉人申请保全,以此督促被告主动现身、积极应诉。该院今年共对3宗案件中5名被告的财产采取了保全措施,扣押船舶3艘次,查封房产1套,冻结银行账户数十个,财产保全的效果立竿见影。
以关联案件为突破口,积极促成案件达成调解。在今年受理的多宗环保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侵权行为人被追究民事赔偿责任同时,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案件承办人召集公益诉讼起诉人和被告,以相关联的刑事案件为突破口,将民事赔偿作为刑事案件中检察机关对被告人建议量刑的重要考量因素,变“刑民分离”为“刑民合力”,积极促成案件达成调解。今年以来,共有5宗环保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达成调解,调解率高达50%,调解协议签订后赔偿款预付额达179万余元,到位率达到100%。环保民事公益诉讼的调解,不仅降低了各方的诉讼成本,侵权行为人在调解生效前预付赔偿款既保证了协议内容的顺利履行,也避免了将来强制执行的巨大司法成本支出和执行结果的不确定性,达成多方共赢的局面。
克服新冠肺炎疫情消极影响,全力推动案件审理进程。该院受理该系列环保民事公益诉讼之时,正值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期间,邮递不畅、直接送达受阻,还有多个公司被告尚未恢复营业、多个自然人被告被关押在看守所或监狱无法会见和送达,案件审理进程受阻。面对困难,审判团队一方面通过互联网查询公司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等方式进行送达;另一方面积极协调看守所、监狱及相关法院,通过邮寄转交进行文书送达,并借助相关法院的远程提讯系统与关押在监狱的被告进行开庭。截至6月5日,该院今年受理的10宗环保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除一宗公告送达案件和5宗调解案件处于公告期外,其余4宗全部审结。
创新损害赔偿金额确定方法,降低各方诉讼成本。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一直是环保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审理的难点,司法实践中一般通过司法鉴定方式来解决,但司法鉴定机构难寻、费用高昂、耗时冗长。在该院今年受理的10宗环保民事公益诉讼中,有8宗案件的损害赔偿数额没有经过司法鉴定,仅有专家论证意见,对案件的审理带来极大的挑战。合议庭在接手案件后,立即组织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既有判例进行研讨,并多方查阅海洋生态、海洋渔业、海洋地质等方面的文献资料,对专家论证意见列出问题清单。在庭审前,召开专家论证意见专题会议,合议庭以及双方当事人与4名专家就案涉环境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修复方法、修复费用进行充分交流,这一举措提高了侵权行为人对专家论证意见的认可度,为合议庭判断专家论证意见能否采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