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域检察协作联盟“云签约”

守护长江口生态环境

本报讯(记者侯劲松 通讯员刘晓曦) 为深入贯彻《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进一步加强上海宝山、崇明和江苏太仓、海门、启东检察机关的跨区域协作,近日,五地检察机关线上签订《关于建立长江口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协作联盟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着力提升长江口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水平,构建区域性生态安全屏障,共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近年来,长江口生态环境方面存在诸多污染问题,需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密切关注。与此同时,今年是长江十年禁捕计划的第一年,保护长江流域的水生生物多样性,也是检察公益诉讼的重要职责。由于上海宝山、崇明和江苏启东、海门、太仓同处长江入海口,受行政区域和管辖的限制,在处理跨地域生态环境问题以及对长江岸线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方面,单靠一家检察院,力量尚显薄弱。今年4月下旬,上海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主动联系了江苏启东、海门等地检察院,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五地检察院形成了共识,并组建协作联盟。

《意见》要求,要围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在执法办案、公益调查、法治宣传、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务实合作,形成联动保护长江口生态环境与资源的合力,构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

《意见》还具体对五地检察机关线索移送、调查协作、重大案件联办会商、跨区域专项监督行为、统一执法标准、联合专题调研、专业人才资源共享、联合教育宣传等作了规定。

五地检察机关将以此次签订《关于建立长江口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协作联盟的意见》为契机,以需启动、以案推进,加强办案协作和交流互鉴,聚焦重点领域疏通堵点、攻克难点,推动五家单位在联络机制精准对接、案件信息及时传递、办案标准趋于统一、检察数据互联互通、社会治理共建共治以及教育培训人才交流等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提供优质的法治保障和检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