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秦天宝当选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项下《名古屋议定书》遵约委员会副主席
本报讯(记者李卓谦 通讯员武瑞尔) 在日前举行的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项下《名古屋议定书》遵约委员会(Nagoya Protocol Compliance Committee)第三次会议上,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当选为该委员会副主席,任期两年。
《生物多样性公约》(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简称CBD)是联合国一项旨在保护全球生物资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公约。《名古屋议定书》(Nogoya Protocol)是《生物多样性公约》所属三项国际条约之一,于2014年10月12日生效,2016年9月6日对我国生效。它是联合国保护生物多样性、推动千年发展目标,尤其是减贫目标实现的独特工具。《名古屋议定书》核心运作机制之一是由缔约方会议设立遵约委员会讨论和受理遵约情势,确定是否遵约等事实。遵约委员会委员全球一共15名,根据联合国5个区域划分,每区仅有3名委员。2016年底,在中国政府推荐下,秦天宝成功当选为遵约委员会委员。
本次会议之前,基于秦天宝教授的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经过酝酿提名其为副主席候选人。最终,遵约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表决,一致同意该项人事案。
据悉,秦天宝长期从事生物遗传资源、生物安全、自然保护地、野生动物保护等生物多样性相关法律与政策问题研究,其研究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在国际学术界也有一定的影响力。目前,他不仅承担着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研究,还发挥学者优势、提供理论支持,多次参与生物多样性相关的国内立法和国际谈判,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