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谎称其女友患新冠肺炎 涉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被判刑

本社记者 李卓谦

通讯员 刘敏仪 何其敏 阳树新

 

近日,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被告人刘某明因谎称女友患有新冠肺炎导致街道、公安、疾控等部门单位启动应急处置,最终因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造谣触犯刑法

法援律师提供帮助

刘某明于2020226日晚,为阻止与其有恋爱关系的李某梅乘坐飞机离开广州,在明知李某梅身体无恙的情况下,拨打广州市白云机场客服热线电话,谎称李某梅在江西被确诊患有新冠肺炎并私自逃离到广州。

接到电话后,广州市有关街道、公安、疾控等部门单位启动应急处置,到李某梅入住的海珠区某酒店进行核实,并对李某梅及酒店其他住客采取隔离措施。经检测,李某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227日,刘某明被抓获。

为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疫情期间刑事法援工作正常运转,34日,广州市海珠区法援处指派党员法援律师马洁妍为犯罪嫌疑人刘某明提供审查起诉阶段的法律帮助。马律师先后赶赴看守所,视频询问刘某明相关案情细节、解答相关法律问题、讲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前提及法律后果。在面对检察机关讯问时,刘某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认罚,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并在《认罪认罚具结书》中签字。同日,检察机关对刘某明提起公诉。

35日,海珠区法援处收到海珠区法院指定辩护人通知书。考虑到该案于39日开庭,时间紧、任务重,本着疫情防控期间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依法指派熟悉本案的马律师继续承办此案。随后,马律师在海珠区法院远程视频会见刘某明,确定委托事宜,告知其权利义务,对其认罪认罚情况进行确认,综合分析案情,并连夜撰写辩护词。

39日,海珠区通过法院、检察院、看守所三方连线对刘某明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进行一审开庭。庭审中,马洁妍律师发表刘某明家中有2名学龄儿子,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等符合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海珠区法院当天判决被告人刘某明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刘某明表示不上诉。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造成严重后果将获刑5年以上

马洁妍律师介绍说,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是指编造爆炸威胁、生物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致使机场、车站、码头、商场、影剧院、运动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秩序混乱,或者采取紧急疏散措施的;影响航空器、列车、船舶等大型客运交通工具正常运行的;致使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厂矿企业等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活动中断的;造成行政村或者社区居民生活秩序严重混乱的;致使公安、武警、消防、卫生检疫等职能部门采取紧急应对措施的;其他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结合本案,刘某明在疫情期间,在明知与其有恋爱关系的李某梅身体无恙的情况下,谎称李某梅确诊患有新冠肺炎,导致街道、公安、疾控等部门单位启动应急处置,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第2条第5款规定,应当认定其行为已经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依法可以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马洁妍说。

除此之外,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具有致使航班备降或返航;或者致使列车、船舶等大型客运交通工具中断运行的;多次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造成乡镇、街道区域范围居民生活秩序严重混乱的;具有其他酌情从重处罚情节的行为,应当依照刑法第291条之一的规定,在5年以下有期徒刑范围内酌情从重处罚。

如果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造成3人以上轻伤或者1人以上重伤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造成县级以上区域范围居民生活秩序严重混乱的;妨碍国家重大活动进行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91条之一的造成严重后果,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随着科技日益先进,有时候自己以为无伤大雅的小谎言分分钟可能会酿成大祸,因此,建议大家要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特别在疫情期间,未经政府职能部门证实的消息不要乱传乱信,以免造成自己恐慌、社会恐慌。马洁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