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西南州司法局 着力维护地区和谐稳定

本报讯(记者刘国彬 □王艺涞) 近年来,贵州黔西南州司法局结合自身实际,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不断推进调解阵地、机制、队伍“三大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切实维护了地区的和谐稳定。

加强阵地建设,在各县、市、区至少选择1个调委会作为示范点进行重点打造,并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普法宣传、社会治理紧密结合,不断提升工作效率,通过点的带动,促进面上的突破。同时,还结合地方民俗特点,充分发挥调解能手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营造“和为贵”的调解氛围,打造了一批“叫得响、做得好、信得过”的调解工作室,创立了调解品牌。

将机制建设作为重点,从诉调对接、访调对接、联动调解三个层面入手,不断加强与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的协作,建立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联动调解机制,并分别与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信访局联合出台了《矛盾纠纷化解诉调对接办法》和《黔西南州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意见》,在州、市、县三级司法局设立了诉调对接工作站,专门负责与各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对接;在参与信访纠纷化解中,始终坚持合理的诉求解决到位、无理的诉求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到位,使辖区内不少矛盾纠纷得到了成功化解,有效防止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积极与州政法委及州法院、民政、财政、市场监管、消协等部门合作,不断推进队伍建设,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黔西南州“一会两站”工作人员纳入人民调解员队伍工作方案》,并为每个调委会配备了2名以上专职调解员和若干名兼职调解员,使队伍得到了不断充实,做到了“能调”“善调”,进一步增强了基层调解队伍的活力。

据统计,近3年来,全州累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达9190余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切实维护了地区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