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10家法院试点庭审记录改革
本报讯(记者侯劲松 通讯员高远) 3月3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通过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启动并全面推进全市法院运用现代科技深化庭审记录改革试点工作。
据悉,试点从2020年4月1日起,为期6个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金融法院、徐汇法院、奉贤法院等10家法院作为首批法院参与试点。
“以录音录像取代人工记录,由语音同步转化成文字,大大提升了庭审效率,也可以更加真实全面地记录当事人的陈述。”上海徐汇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汪健表示,“这一改革对我们法官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没有了书记员的记录整理,法官需要更强的庭审归纳能力。”
据介绍,庭审记录改革后,简单案件的庭审可以不安排书记员到庭,也可由书记员完成开庭前准备工作后退庭。复杂案件的庭审,可以安排书记员只制作要点式庭审笔记,供法官制作裁判文书、庭审活动信息存档等之用。“这些举措将书记员从繁重的庭审记录工作中解放出来,投入更多时间到其他审判辅助工作中。同时,法官在庭审中也无需时刻关注书记员的笔录进展,庭审注意力更加集中,庭审节奏更加紧凑,庭审效率自然而然得以提升。”上海徐汇法院副院长徐世亮说。
记者获悉,上海高院自去年11月起开展庭审记录改革的调研与实地考察工作,初步确定由上海徐汇法院先行探索,为后续改革全面铺开积累经验。经反复研究,上海高院于3月23日通过官方微信正式发布《关于运用现代科技深化庭审记录方式改革试点的通知》。
上海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茆荣华介绍,随着信息化技术的飞速发展,运用现代科技智能辅助并有效提升庭审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推动实现审判资源优化配置,已经成为人民法院的改革共识与现实可能。庭审记录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不仅需要科学合理的顶层设计,也需要务实可行的实施步骤和落实方案,各试点法院要准确把握改革试点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循序渐进,精准施策,共同推进全市法院庭审记录改革取得实效,为实现上海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