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出台意见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提供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本报讯(记者张晓娜) 近日,司法部出台意见,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做好司法行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意见》要求,要坚决打赢司法行政系统疫情防控阻击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监狱戒毒场所作为司法行政系统疫情防控的主战场,全面强化封闭管理措施,坚决杜绝监所管理漏洞,坚决遏制监所疫情蔓延扩散。严格执行党委、政府和疾控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规定要求,做好机关、办公场所、法律服务网点疫情防控。

《意见》要求,要全力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要推动立法和文件合法性审核,适时修订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条例,推动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全面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围绕全面做好“六稳”工作,加快推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技创新等方面立法,积极推动地方立法。做好涉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等法律事务。要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定出台《关于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意见》。指导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对各类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扰乱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等违法行为,组织推动本级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惩处。监督协调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按照法定的处罚种类、幅度进行裁量,防止同事不同罚、处罚畸重畸轻、显失公平公正、过度执法等情形。

《意见》提出推动行政执法机关创新执法方式,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和有序推进复工复产需要,及时调整面向单位和个人的政务服务方式,确保工作高效与合法相统一。对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简单粗暴以及过度执法等问题,建立完善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转送有关执法机关进行处理。要加强疫情防控相关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对涉及行政机关依法处罚囤积居奇、非法牟利、制造传播谣言、隐瞒病情、拒绝隔离或恶意传播疫情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复议案件,依法稳妥从快审理。对涉及复工复产企业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用、行政强制措施,以及涉及企业职工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费征收等行政复议案件,积极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依法稳妥化解相关争议,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

《意见》强调,要坚决纠正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杜绝多头重复向基层派任务、要表格,杜绝以层层压实责任为名把责任推给基层,切实为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和干警松绑减负。要激励引导干部,关心一线干警身心健康,想方设法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解除后顾之忧,按照规定落实工作补贴等关心关爱政策。注重在疫情防控第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对在重要危险岗位上表现突出、堪当重任的优秀干部,火线入党、火线表彰、火线提拔。严肃战时纪律,依法依规依程序对瞒报漏报、敷衍应付、失职渎职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此外,《意见》还提出全方位做好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