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政法机关一体化协同创新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编者按: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国法学会和地方各级法学会、各研究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组织动员法学法律工作者,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特别是加强对依法防控、复工复产、公共卫生等重点问题进行集中攻关、提出对策建议、贡献法治智慧,取得良好成效。本报开辟“以法之名战‘役’行动”系列报道专栏,摘编刊发部分专家学者的精彩文章,以法之名,致敬所有坚守在抗击疫情一线的各行各业工作者。本期为第十七期。
杨凯 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华中师范大学应用法学与法治社会研究院院长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指出,要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加强疫情防控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化解,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援助。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既是危机又是转机,为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提出了新的制度建设思路。习总书记在指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中多次指出,疫情防控是一场“总体战”。要打赢“总体战”,健康服务体系和非健康服务体系的协同作战非常重要。总书记在近两年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都重点强调政法机关的公共服务职能。完善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夯实依法治国群众基础的重要途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构,必须紧紧抓住政法机关这一公共服务主体,充分发挥政法机关提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的功能和作用,转变工作观念,从思想上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规范制度机制,有效地将法律公共服务理念融入日常政法工作,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智能体系建设,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提升政法队伍的法律服务能力和素质,并保证监督问责机制的畅通,从而充分发挥政法机关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的主体作用,细化分工,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新时代公共法律服务的发展繁荣。
树立服务理念,实现政法机关从管理到治理方式的转变。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这为我们建设服务型政法机关提供了基本遵循。政法机关应当树立“大公共法律服务”的政法工作新理念,从传统的管理型政法工作中心向服务型政法工作中心转型,将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产品作为现代政法工作的重要导向,从而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贯彻到日常政法工作中。应当把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正确的政策策略结合起来,坚持维稳和维权相结合,努力取得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增强服务意识,转变服务方式,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效率,从而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以人民的需求为导向,明确新时代政法工作的发展方向和推动力。
健全规范体系,完成从前端到全程的公共服务制度构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构是一项系统工程,如何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工作制度,需要科学和系统的筹谋。应当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以变应变、以新应新,切实增强政法工作预见性、主动性,建立完备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整体框架,完善相关政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制度规范,并根据法律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工作机制。将以往在前端和窗口的法律服务,逐渐拓展为全流程的法律服务,让老百姓随时随地都能感受到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带来的便捷。促进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的联动配合,实现数据共享、体系平台网络系统互联互通,进一步推进联动融合、开放共治,增强社会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这次重大疫情防控中,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检察服务中心、警务政务平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都越来越趋向于往网络化、一体化、协同化的整合创新模式发展。疫情防控的现实需要,既密切了各个政法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也促进了政法各机关协同执法办案的严谨、细致、规范。
创新服务举措,促进公共服务从智慧到智能的全面提升。这次疫情防控提示我们要坚持把政法机关一体化协同创新的公共服务改革作为破解政法工作难题的根本出路,通过改革促进政法事业长远发展。发挥智慧科技对司法的助推作用,从而使政法机关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更高效、更方便、更快捷、更普惠、更精准、更智能、更优质。在北京、上海、浙江、广东、江苏、山东等地,智慧法院的建设如火如荼地开展,人工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的诉讼服务中心充分运用现代智能技术,不仅在立案环节实现了当事人自助进行类案检索、自主上传证据材料等功能,而且在庭审中给当事人提供了可以识别微小物件的AR眼镜,并运用高清远程视频传输技术,以解决质证难问题。北京互联网法院的智能机器人导诉、当事人电子立案、网上开庭等服务,也已经发展得较为成熟。上述做法都保证了政法机关提供服务的安全、规范、有序,有效提升了政法系统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完善问责机制,加强对公共服务质量水平和效率的监管。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机制,对政法机关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能进行有效评估,从而实现激励和惩罚并举,保证对不合格服务的质量管控。应当对政法工作人员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并建立严格规范的考评考核评鉴体系。例如,政策措施制定部门应该定期对政策执行的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向公众进行公布;设置方便可行的途径,鼓励公众参与到监督过程中来;对媒体等保持开放合作的态度,调动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监督等。对于“政法机关不作为”的消极现状,还应该针对职能部门建立起一套完整的问责机制,在政法系统内部建立执法监督考核考评制度和违法责任追究办法,实现监督检查并问责。此外,应坚持一手抓法定职责履行、一手抓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提升,努力为政法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通过规范舆论宣传的相关政策,将政法机关的法律公共服务职能作为突出的宣传重点,让更多老百姓知悉获取公共法律服务的内容和渠道;将人民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和反馈当作重要的舆情来收集和处理,从而更有力地推动制度的落实。
巩固队伍建设,提升政法机关从个人到团队的整体素质。政法机关的法律服务职能最终要靠广大政法干警来实现,尽管在建立学习型政法机关的理念指引下,很多地市开展了丰富的培训教育和业务练兵活动,但面对纷繁复杂的重大社会风险、国际国内环境和日新月异的政治经济科技难题,政法干警的业务能力和业务素质仍有待进一步提升。只有常抓不懈地加强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实现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增强政法干警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水平,才能保证政法机关在新时代的发展趋势面前不落伍,才能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这种素质的培养和能力的锻炼,不仅通过职业技能专业培训的积累实现,更要像这次重大疫情防控一样,下沉基层社区融入广大百姓中,在群众工作中不断实现经验丰富干警对年轻干警的“传帮带”,在普法宣传中训练政法干警用群众能理解的语言和方式处理群众矛盾,并在群众自发组织的活动中汲取群众的智慧和方法,从而实现从个人能力到团队整体素质的有效提升,更好地开展政法公共法律服务。
一场疫情防控已经证明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已经不是司法行政机关一家的工作,而是集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部门为一体的大政法机关的系统工程。每一个环节中都要运用公共服务理念,加强制度建设,依靠科技保障,完善监督评估,并最终落实到每个政法干警的日常工作中。只有牢固树立服务型政法机关的理念,饱含对人民群众的真切感情,以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排忧解难、受人民监督的心态面对政法工作,才能真正实现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由点到面的全面开展,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制度体系对社会治理的显著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