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化

——以山东省高密市某镇为例

刘春霞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法治在处理社会发展各种矛盾有着重大意义,也是顺应社会转型时期加强和改进社会治理的需要。作为社会治理最基层的主体,镇域该如何找准切入点,将法治思维运用到矛盾化解中,对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对山东省高密市某镇社会治理实践进行调研,分析现状及原因,对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提出建议。

 

现状及问题

一是社会矛盾错综复杂。2019年,该镇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85起,从矛盾纠纷的类型看,土地权属、土地承包、房屋宅基地、劳资福利、各种赔偿等5类纠纷排在前位,共171件,占纠纷总数的92.4%,涉及范围广、牵涉人员多、持续时间长,动辄越级上访,影响社会稳定。

二是社会治理难度不断增大。随着改革向纵深推进,利益机制的重建、调整,给社会稳定带来更多问题,各种社会矛盾相互交织、相互作用、日益复杂,有关部门化解社会矛盾,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的难度加大。同时,预防、打击犯罪难度加大,诱发、滋生违法犯罪的消极因素大量存在,有进一步蔓延趋势。

三是社会治理机制尚不健全。因治理体制机制仍不完善,某些行业、场所混乱秩序解决不及时,特别是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导致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不到位。如关于基层民办养老院的关停或提升,涉及民政、卫计等多个部门,但主管部门往往是压基层、督导基层,主管作用未发挥。

四是服务意识还不够强化。受重视程度不够,工作理念、方法手段落后,后勤保障有待强化等因素影响。基层组织建设薄弱,容易发生影响稳定问题。不少单位特别是有些领导干部和基层干部不会做、不敢做、不愿做群众工作,甚至作风粗暴,原本一些可以在当地平息的纠纷因处置不当,导致矛盾激化升级。

 

原因分析

客观方面看,集中体现在法律、制度欠缺。历史遗留问题引发的矛盾,如企业改制方面,由于缺乏政策依据,基层不敢乱开口子,导致无所适从。利益调整引发的矛盾,如征地安置、园区建设、项目推进带来的一些不稳定因素,多因法律、制度调整缺位、缺乏权威,甚至制度冲突,导致利益纠纷解而不决、化而不解。利益保护机制不完善引发的矛盾,如劳动、医疗、教育等领域,由于利益调整机制和权益保护机制没有及时建立和完善,导致侵权行为屡屡发生,引发矛盾。

主观方面看,思想认识上,一方面少数干部对群众诉求不重视,官本位思想严重,法治意识淡薄,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思想,重形式、轻实效,得过且过;另一方面群众缺乏法治意识,存在信访不信法、信网不信法现象,企图通过捷径解决问题。工作方式方法上,少数领导干部思路不活、方法不多,方式简单粗暴,甚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工作作风上,化解矛盾纠纷抓不住要害,找不准关键点。责任落实上,一方面个别领导不能深入研究矛盾纠纷的特点及根源,思路不明晰,工作不深入,措施不得力;另一方面不能正确履行职责,工作不到位、不细致,甚至不作为。协作配合上,当矛盾纠纷涉及多个单位时,一些单位不积极参与和配合,而是相互踢皮球,延误了矛盾化解。

 

改进建议

一是建立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把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做到纠纷解决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化解矛盾纠纷上,坚持手段多元化,实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强化诉调对接机制在化解行业矛盾中的作用,做到能调则调。注重经济、行政、道德等手段的综合运用,突出协商对话、和解、调解、仲裁、复议、诉讼等法律手段,使纠纷双方平等对话,明辨是非曲直,达到案结事了。

二是建立正确的利益关系调整机制。建立完备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在重大决策制定、重大项目开工前,多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多考虑各方面群众的利益,严格进行风险评估,评估通不过绝不能开工、实施,真正统筹协调好各方面利益关系,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同时,建立相应的利益诉求表达、利益冲突协调、利益保护和利益纠纷化解等机制,从制度层面上做到有矛盾就有一套完整的解决机制,任何人都不存在特权。

三是充分发挥第三方平台作用。以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应建立政府主导、中立第三方主持、矛盾双方认可的矛盾处理机制。中立的第三方调解平台应独立于各主管部门,可由行业专家、法律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老干部等人员组成,受司法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工作运转上,财政部门应给予资金支持,提高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与此同时,要加大调解员队伍能力建设,司法行政部门强化监督,严格考核,确保调解员依法、公正调解。强化诉调对接机制,对调解成功达成协议的,审判机关应及时确认其效力,提高第三方调解机制的权威性、可执行性。

四是加快社区便民服务一体化建设。研究建立社区管理服务中心,统筹部门服务,解决力量分散的问题,实现统一挂号,分别诊病。强化网格化服务管理总体设计,明确职责任务,加强法治、德治、自治融合,推动社区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乡呼县应机制,完善你吹哨、我报到制度,推动民生诉求解决。进一步实施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法律顾问借助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条件,提前掌握社情民意与矛盾纠纷信息,为党委、政府第一时间掌握情况、化解矛盾提供条件。

五是建立健全有效的齐抓共管机制。党委、政府整体谋划、全面推进,注重发挥法治在基层治理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行业主管部门切实负起责任,积极与党委、政府沟通、协作,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通过严格执法来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完善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严防权力滥用。同时,注重社会协同,完善群防群治机制,最大限度发挥群众自治作用,引导群众通过基层自治组织强化自我管理、教育、服务和监督,努力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通过发展壮大社区工作者、义工、群防群治队伍等社会化力量,形成社会治理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

 (作者单位:中共高密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