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政部:疫情高风险地区 及有感染病例养老机构 暂停外来人员进入
本报讯(记者徐秋颖) 2月25日,民政部在《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的基础上,印发了《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与旧版相比,新版《指南》适用对象更加明确、出入管理更加严格、老年人防护措施更加具体、内部管控更加精准、疫情处置更加科学。
据介绍,《指南》主要适用于两类养老机构,即湖北省武汉市等疫情高风险地区的养老机构,以及非高风险地区已出现感染病例的养老机构。中、低风险地区,以及未出现感染病例的养老机构可继续实施《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也可根据《指南》加强相关防控措施。
《指南》要求,非特需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养老机构;在养老机构门外设立物资交接区,并做好人员和物资消毒工作;加强门卫值班,暂停外来人员入院的一切服务行为或活动;工作人员应在养老机构内居住或安排集中独立场所居住;严格执行养老机构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只出不进制度,因特殊原因需返院和新入住的老年人、返岗和新招聘的工作人员,应经14天隔离观察并核酸检测正常后才能进入养老机构;养老机构严格实行区域化通道的封层管理模式,设置污染区、缓冲区、清洁区,制定并严格落实规范严谨的分区管理流程、操作规程。
《指南》同时规定,外出就医的老年人和陪同工作人员应经14天隔离观察并核酸检测正常后才能重新进入养老机构;疫情防控部门主动到养老机构开展核酸检测,避免外出检测就医时的交叉感染;老年人出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可疑症状立即送指定机构就诊并在隔离点治疗观察;老年人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的,应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相关部门,由专业机构开展全面消毒,并对全体老年人及工作人员开展核酸检测排查和14天隔离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