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州法院发布 疫情期物业服务法律风险白皮书

本报讯(记者赵春艳) 近日,北京市通州区法院召开网上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物业服务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详细分析了疫情防控期间,物业服务企业在经营运行、小区管理、合同履行、劳动用工和参加诉讼5个方面的法律风险点,并提出40条建议。

据通州法院民三庭法官晋怡介绍,在防控疫情期间, 根据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操作指引(试行)》、北京市住建委《关于物业企业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住宅区出入管理的通知》的规定,物业机构有五项有权,同时也有五个不得。如物业服务企业在疫情期间有权对所管理小区进行区域封闭管理,有权关闭小区会所及儿童区域、老年人活动站等特定场所,有权合理区分管控重点疫区返京人员。同时也不得擅自披露被隔离人员的信息,对获取的被隔离人员的信息亦负有保密义务,不得阻止租户进入小区。

《白皮书》强调,疫情防控期间,物业服务企业如有隐瞒、缓报疫情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且在疫情期间,物业必须履行对公共设施、公共区域的设备维护、清洁和消毒工作义务。《白皮书》还对特殊时期的物业合同履行进行了提示,一方面,业主不能以新冠肺炎疫情为由拒缴或要求减免物业费;另一方面,物业公司也不得以业主拖欠物业费为由拒绝向其提供疫情防护服务。

通州区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丘自然表示,通州区共有200多个物业项目,这次疫情的发生使物业行业面临很大的挑战,通州法院《白皮书》的提示非常及时,对物业公司依法运行有很大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