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立法亮点
在刚刚过去的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这一年的立法工作在继续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基础上,加大了立法统筹协调力度,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工作效率,为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如,围绕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修订了食品安全法、疫苗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及其相关法律解释、实施条例等,制定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了外商投资法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契税法草案、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等;围绕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著作权法修订草案,制定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围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修定了法官法、检察官法、公务员法,以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性完成了森林法的修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法草案先后经历两次审议,生活垃圾分类等崭新制度载入立法,长江保护法草案在2019年岁末也提交了初审。
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民法典编纂工作加速推进,到2019年10月底,物权编、合同编、继承编已完成了二审,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侵权责任编更是经历了三审;至2019年年底,日趋成熟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与先期出台的民法总则合并为民法典草案,再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创下共和国立法史纪录的7编1260条条文,首次展示了一项立法伟业的全貌。按照既定的立法时间表,民法典草案进一步完善后,将提交2020年3月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接受全国人大代表的审议。
2019年还是赋予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立法权40周年(本报专题策划报道),一些地方人大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特别是在文化精神传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出台了法律法规,将历史传承、文明行为纳入法治轨道。
为此,本期着重从民法典编纂、生态保护、生命健康及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注“关键少数”等几个方面回顾2019年立法工作的亮点。
相关报道详见02~05版
策划人:田雄 执行人:张晓娜 赵春艳 薛应军 李卓谦 汤瑜 庄德通 陈和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