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信访到救助 有勇有谋的法官王志勇
当问及荣获“感动海淀”人物的心情时,王志勇表示:“感谢这10年来我走过的山山水水,访过的百姓乡亲。那些艰辛与困苦、救赎与感恩,帮助磨砺修行,让我成长成熟。让公平更有深度,让正义更有硬度,让司法更有温度,这是我的职责,更是一名人民法官永恒的使命!”
作为一名爱唱爱跳的“80后”,北京海淀法院综合审判庭负责人王志勇自己都想不到在法院会和上访户们打交道8年之久,他也想不到自己在做司法救助的同时救赎了很多人的人生。从“降访十八掌”的创始人到“感动海淀”人物,王志勇的职业生涯,格外与众不同。
王志勇自2010年起办理了包括涉诉信访案件在内的各类案件上千件,化解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他创立了独特的“一二三四多”信访工作法,被多个省市学习借鉴,其化解方法被中央政法委称作“降访十八掌”。作为全国法院系统唯一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的个人,他在人民大会堂受到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
随着司法机构改革,王志勇又开始负责海淀法院的司法救助工作。在3年的时间里,他创立了司法救助的“四体”工作法,救助过上百人,发放救助款800余万元。近日,王志勇获得了北京市唯一的全国法院国家赔偿审判与司法救助工作先进个人和“感动海淀”十大文明人物的奖项。
“走四方” 化解信访“心结”
2006年,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诉讼法专业毕业的研究生王志勇进入海淀法院的大家庭。作为爱唱歌会主持还能即兴来段相声的“文艺青年”,王志勇踌躇满志,带着满腔热忱开始了法院的工作。
2010年3月,王志勇从执行庭转入了信访办。现实很快让他认识到,这个工作接触的当事人“不讲法”。走完法定审判程序的信访人认准自己的“理”,纠缠不休。“案件的特殊性决定了我的工作方式不同于其他法官。只有走出去,了解信访人的生活环境、体味他们的心路历程,才有可能走进他们的心中,找到化解案件的方法。”王志勇说。
2010年,山东某村民陈某以“包工头”的身份代表农民工起诉工程公司讨薪,但由于没有证据证明受到工人的委托,也没有证据证明他曾经垫付过20余万元给工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此后,陈某就像“幽灵”一样在海淀法院的接待区和大门口游荡。法官们接待他不下几十次,给他讲法律规定,他根本听不进去,反反复复说着他的道理,动辄暴跳如雷。甚至把信访法官刘某和自己锁在了接待室,要求“给个说法”。后来在王志勇和法警的哄劝、呵斥甚至是“威胁”下,才打开了门。
那次过激的信访之后,王志勇开始冷静思考陈某的问题,“我和你一起去找那些工人!”王志勇提出了一个“笨”办法。陈某呆住了,“这些人不住在一起,而且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也不知道所有人的地址。”
“我们不怕麻烦,找到一个算一个,这也是证明你所说情况的唯一办法。”王志勇很坚定,“不过咱们丑话说在前头,如果这些人不存在,那么也请你不要再信访了。”“好,我保证,是男人说话算数!”陈某少见的清醒。
陈某整理了两天,确认了42个人的身份。风里雨里,三天时间,王志勇在山东各县城走访了十多户。“拿到过工钱,老陈给的”“老陈的大舅子给过工钱”,这些人见到陈某带着法院的人过来很惊讶,但也都诚恳地回答了问题。
王志勇越来越有一种愧疚感,之前可能真的错怪陈某了。“老陈,看来你没说假话。我们没有信任你,是我们以前的工作不到位。你用自己的钱给乡亲们垫付工资,你是个好人!”“王法官,你们大老远从北京来,冒着雨走这么远的路,连口水都没喝,实在太辛苦了。”陈某既激动又羞涩,“现在要不要钱都不重要了,关键是你们给我正了名,证明我没有私吞工程款,我在村子里又能抬起头做人了。”此后,陈某再也没有信访过。
凭着一股韧劲儿,8年信访工作,王志勇走遍了30多个省140多个县市,足迹遍布大半个中国,化解了近千件“骨头案”。
“办理信访案件的过程,是一次真正认识中国基层社会的机会,也是一堂生动鲜活的群众路线教育课,更是一次磨砺、洞穿人生的修行。”这样的领悟,给了而立之年的王志勇走入群众心中的力量。
创新“可复制”方法
信访法官亲自办理案件,在外人看来有点“自讨苦吃”,但王志勇却乐在其中。干一行爱一行,信访法官不仅满足于经验丰富、手艺娴熟,还得要有勇于探索、善于创新的“工匠”精神。
在办案过程中,王志勇逐渐树立起了“尊重事实和法律”“不忘初心、将心比心”的工作理念,坚持深入走访,帮扶救助,处置非访的原则,运用用心倾听、拉近距离、打破幻想、给条出路的“四步技巧”,并根据个案特点,创造出了“乡土调查”“循序救助”“亲情感化”等18种可复制的具体化解方法,被统称为“一二三多”信访工作机制。
这套不断完善的机制不仅在海淀法院运行良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更随着王志勇的授课推广到全国各地。近两年来,王志勇讲遍了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国家法官学院等京城各大名校,更被邀请到北京、河北、福建、四川等许多省市授课,行业领域跨越法院、检察院、政法委、律协及多个政府部门。
为此,王志勇曾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国家赔偿审判与司法救助工作先进个人”,最高法院“涉诉信访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并作为全国法院系统唯一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的个人,在人民大会堂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接见。
回忆起那天的场景,王志勇至今仍然感觉无上光荣。“习总书记的手温暖有力,他讲到的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司法改革的过程中,海淀法院也通过逐步的机构改革成立了综合审判庭,司法救助的工作也归纳在这个庭室。作为庭里的负责人,王志勇自然而然地将这个任务扛上了肩头。
11年前,小莉的母亲苏女士从甘肃来北京打工,不幸被侧翻的大货车压于车下当场死亡。老家的一双父母和当年仅7岁的小莉和弟弟小猛由其丈夫赵某独自抚养。
法院虽然判决肇事者赔偿32万余元,但转眼10年过去了,除了执行中扣划到的6万余元,再也找不到任何可执行财产。困境中的一家向海淀法院申请了国家司法救助。
为了调查核实苏女士一家的困难情况,王志勇坐火车、倒汽车,专程来到苏女士在甘肃偏远农村的老家走访,发现苏女士的父母早已年过花甲,父亲患有脑血栓后遗症,四级肢体残疾,生活不能自理,母亲亦体弱多病。小猛16岁就辍学跟随父亲到北京打工,小莉独自在老家的县城读高三,租住在简易铁皮房中,仅靠父亲每周通过微信转来的100元维持学习和生活。
根据一家人的困难情况,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海淀法院决定给予司法救助。但王志勇并没有简单地给钱了事,而是结合一家人的意愿和不同家庭成员的情况将救助金分为几份:两份发给苏女士年老体弱的父母,方便其治病养老;一份给赵某,并让其回老家找份工作,为的是可以照顾女儿度过人生中最重要的学习阶段;一份发给在北京照顾小猛的奶奶代其保管,用以支撑小猛在北京学一项可以自食其力的技术;最后一份先拿出一部分钱款汇给小莉,使她不再为每周的生活费发愁,可以专心备战高考,同时留出一大部分等到小莉高考结束后再予发放。
这样做既保证了小莉高三期间的学习生活费用,又不至于让这个只有17岁的小姑娘因一下子得到太多的钱而管理失当,更为她高中毕业后的进一步深造留足了学费和生活费。
发款时,王志勇还让赵某带回去一套小说《平凡的世界》送给小莉,在书的扉页上,王志勇写道:“愿你像少平一样在逆境中依然心怀理想、自强不息,在平凡的世界中实现不平凡的人生!”后来小莉顺利考入山东的一家专科学校学习幼师。
王志勇也在高考结束后,第一时间为小莉办理了领取剩余司法救助款的手续。在北京打工积攒学费的小莉,和立志参军入伍的小猛,用打工的钱制作了一面锦旗送到海淀法院,上面写着“执法如山,国泰民安”。
“懂思考,会总结”,王志勇将信访工作中“不忘初心、将心比心”的工作理念同样带入了司法救助工作。他用“脚”走访调查、用“脑”研判创建、用“手”扶危济困、用“心”关爱温暖,凭着司法救助的“四体”工作法,从2017年至今到黑龙江、内蒙古、四川等20余省的30多个县市走访调查,办结司法救助案件90余件,救助117人,发放救助款800余万元。
近日,王志勇被评为全国法院国家赔偿审判与司法救助工作先进个人,北京市法院系统仅他一人获此殊荣。为此他也被评为“感动海淀”的十大文明人物之一。
救助贫困 救赎人生
“司法救助申请人在经历生活的劫难后,又历经审判、执行等司法程序,却无法获得有效赔偿,他们所经历的不仅有身体上的伤痛,更有精神上的折磨、心灵上的痛苦,乃至对于司法和社会的失望、不满和怨气。因此,只有让被救助人重新感到法治的关爱与温暖,让情感与心灵得到抚慰,社会关系才能得到真正的、长久的平复。”常年面对遭遇各种痛苦的救助申请人,王志勇对于司法救助工作有了更深入的思考,“从这个意义上说,司法救助不仅是对‘人身’的救助,更应当是对‘人心’的救助。”
2013年11月,当时27岁的王某驾车撞上了骑自行车的黄阿姨。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王某对车祸负全责。随后,黄阿姨将王某诉至法院,海淀法院判决王某赔偿医疗费等共计42.38万元。
这场车祸对黄阿姨造成了几乎无法逆转的伤害:5处10级伤残,1处9级伤残,多年来数次转院手术,缠绵病榻。一家人仅靠2000余元的退休金生活,为治病已欠下30多万元的债务。然而另一边,王某无力履行判决。经王志勇走访查证,王某平时和奶奶相依为命,靠做保安每月收入3300元。车祸发生后,王某将自己银行账户上的8000元存款一次性赔付,并承诺每月偿还1300元。
虽然王某并非故意不履行判决,但王志勇明显感觉到,黄阿姨的心里始终有个结。于是,2019年7月,他把王某带到了黄阿姨的家中,黄阿姨拿出自己受伤时的照片,讲述自己5年来身心遭受的折磨,以及整个家庭为此而经历的痛苦,坐在轮椅上的黄阿姨和跪在地上的王某都掩面痛哭。“我一定配合法院工作,每个月给黄阿姨打钱。我现在收入有限,如果挣得多我就多赔点,请法院帮我做做工作。”离开黄阿姨家,王某诚挚地恳求王志勇。
考虑到两个家庭的实际情况,以及王某本人的悔过态度和配合情况,王志勇依照规定为黄阿姨申请了司法救助金20万元。9月28日,拿到救助金的那天,外面下着大雨,考虑到黄阿姨行动不便,王志勇驱车来到她的家中。
在听王志勇宣读救助决定书的那一刻,这位因车祸至今只能坐在轮椅上的阿姨高兴地一下子叫了起来。当她收到王志勇亲手捧来的救助款的时候,更是激动得几乎说不出话来,只是握着法官的手反复念叨着“感谢党、感谢法院,这回终于有钱看病了……”
办理完相关手续,王志勇将要离开时,黄阿姨终于抑制不住内心的感情,放声大哭起来,这哭声中既有车祸5年来的痛苦、委屈,也有终于得到补偿的释怀与痛快,更有对司法的感恩。
回顾近些年的工作,王志勇认为,从信访办到综合审判庭,“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始终未变。综合审判庭负责申诉再审、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涉诉信访等末端程序案件的办理。这些案件不仅疑难复杂、更与群众最切身的权益息息相关。办理这些案件,不仅要坚守法律之理性精神,还要胸怀为民解忧的赤诚之心,扶危济困的真挚之情。
当问及他荣获“感动海淀”人物的心情时,王志勇表示:“感谢海淀法院和海淀区对我的培养,更要感谢这10年来我走过的山山水水,访过的百姓乡亲。那些艰辛与困苦、救赎与感恩,帮助磨砺修行,让我成长成熟。让公平更有深度,让正义更有硬度,让司法更有温度,这是我的职责,更是一名人民法官永恒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