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省举办“法学名家讲坛”
本报讯(黔研) 近日,贵州省法学会、贵州省律师协会、西南政法大学贵州校友会联合举办第六期“法学名家讲坛”。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杜万华应邀为贵州法律界人士作《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九民会议纪要》)解读专题讲座。来自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法机关、律师等行业的600余人参与了专题讲座。
杜万华指出,《九民会议纪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实践的操作指南,着重解读了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关于“民商事审判是如何理解民法体系问题”,他强调,《九民会议纪要》试图整合各种民商事法律法规。作为一个开放体系,民法典囊括了整个民法体系、所有民事法律,即使是单行民商法律,也能在民法典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他指出,民法体系要注意不同法律效力等级或者效力位阶,民法总则的基本规定则是民法典的核心和灵魂,规定了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纲要,是民法典最高法律效力的规定,而一般规则的法律效力则仅次于总则。
关于公司纠纷案件问题,他指出,公司纠纷案件要处理好三种关系。一是公司内部关系,他从股东之间关系、股东与公司之间关系、公司与职工之间纠纷逐一剖析了股权转让关系、股东之间交易、家族企业内部纠纷、劳动关系纠纷等公司内部关系问题。二是公司外部与内部之间的关系,杜万华强调,内部规定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公司法第一要务是维护法制秩序,其次才是个案公正,内部规定效力仅及于内部。三是公司自治与司法介入关系。杜万华说到,司法应秉持谦抑原则,只要没有严重侵害他人利益,内部纠纷应依章程处理,司法不应过度介入。
关于合同纠纷案件问题,他指出,合同纠纷案件要注意三个问题,第一是审理原则,这需要坚持鼓励交易原则,维护市场秩序;尊重意思自治原则,表现为契约自由;诚实信用原则。第二是强制性规定的识别问题,杜万华认真解读了《九民会议纪要》中5个强制性规定。第三是合同效力问题,杜万华对比了合同无效、未生效、可撤销的特征,并结合实际案例综合分析了三类合同的审理要点,为司法实务提供了方法指引。
此外,杜万华还解读了近年来出现较多的民间借贷案件,他反复强调审理民间借贷一定要审理基础合同,注意甄别基础合同的性质。